关于加快落实城区失地农民三产安置用地的建议
www.gxbsrd.gov.cn   2020-06-01 17:48:05   阅读:410164次   作者:   编辑:吴黄兰   来源:广西百色人大网
第01号

领衔代表 杨世爵(右江区代表团)



  2005年9月,百色市人民政府印发《百色市城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办法(试行)》(百政发〔2005〕64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在征收后,可采用留用第三产业发展用地的方式进行安置,留用的第三产业发展用地作村民小组集体发展用地,由村民小组统一经营,同时明确了留用三产安置用地的标准,即人均40平方米。该办法有效解决了城区失地农民的后续发展问题,通过保留三产安置用地,村民小组统一开发经营,共同分享收益,这既能为农民提供资产性收入,优化农民收入结构,也能通过组织化生产方式,规避了传统零散的小农生产方式面临的市场风险。

  办法实施以来,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直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右江区举全区之力,通过大会战、攻坚战等方式,全力开展征地拆迁工作,百色城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百色市经济社会保持健康稳定发展。据统计,办法实施以来,右江区累计征收各类土地近10万亩,市人民政府从2008年开始安排城区失地农民三产安置地,目前已安排三产安置地总面积2327.83亩,其中百城街道407.3亩、龙景街道1804.78亩、四塘镇115.75亩,分布在14个村(社区)132个村民小组,涉及到人口6.7万人。经过12年来的开发,城区三产安置用地现已形成十大专业市场,经营范围涉及到汽车交易,工程机电机械、建材、大小商品批零、农产品购销、花鸟奇石、仓储、金属废旧回收、住宿餐饮和综合办公楼等十个方面,累计投入资金20.5亿元,年营业收入近13亿元,农村集体租金收入1.3亿元,安排就业人员0.9万人。

  但是,随着办法试行期限到期,近年来城区失地农民三产安置用地至今仍未得到全部落实,据统计,按照人均40平方米的标准,右江区百城街道还应安排三产安置用地246亩,龙景街道还需安排180亩,四塘镇还需安排379.18亩,涉及到3个镇(街道)8个村(社区)31个村民小组。由于三产安置用地迟迟未落实,上述村组失地农民持续稳定的生产生活得不到有效保障,部分村民经常性通过非法上访、越级上访等方式表达诉求,给城区带来许多不稳定因素,不利于城区的和谐稳定。

  因此,建议市人民政府加快落实城区失地农民三产安置用地,确保城区三产安置用地得到有效利用,切实维护好失地农民合法权益和长远利益。

  承办单位: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