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推动新时代民族地区团结进步和繁荣发展
www.gxbsrd.gov.cn   2021-09-06 11:03:01   阅读:279114次   作者:黄贤明   编辑:农海华   来源:广西百色人大网

  8月27日至28日,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构建起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坚固思想长城,各民族共同维护好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有效抵御各种极端、分裂思想的渗透颠覆,不断实现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民族根本利益。有效应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过程中民族领域可能发生的风险挑战,为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提供重要思想保证。增进各民族对中华民族的自觉认同,夯实我国民族关系发展的思想基础,推动中华民族成为认同度更高、凝聚力更强的命运共同体。顺应时代变化,按照增进共同性的方向改进民族工作,做到共同性和差异性的辩证统一、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的有机结合,把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做好做细做扎实。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全面学习贯彻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促进民族地区团结进步和繁荣发展,实现各族人民共同富裕,让民族地区各族人民与全国人民一道为实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努力奋斗。

  市、县人大民族工作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内开展人大民族工作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提高开展人大民族工作的政治站位,始终坚持党对人大民族工作的领导,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工作方针,夯实人大民族工作基础,打造积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工作品牌,强化人大民族工作措施,强力推动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积极探索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努力开创民族地区人大民族工作新局面。

  一是积极响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号召,推动创建“人大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品牌。“人大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是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推出的一项工作举措,把人大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作为一项工作品牌来打造,以推动百色市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专题调研,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为全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营造良好工作的氛围。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持续推动并坚持长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凝聚社会共识,解决矛盾纠纷,搞好民族团结,倡导社会和谐安宁,加快建设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组,使民族团结进步意识和号召深入人心,成为社会文化的要求和文明行动的规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繁荣发展。

  二是夯实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基础,全力支持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活动。去年6月,市委市政府提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总动员,市人大积极响应,推动工作,迅即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专题调研,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存在的困难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为加快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助力献计。当前,要借着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的召开为契机,组织全市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各族各界群众开展学习宣传和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检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存在的短板和弱项,查漏补缺,使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共同打牢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基础,推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圆满取得成功。

  三是加快边疆地区少数民族经济和社会发展,推进少数民族地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8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给云南省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回信,勉励云南省沧源县边境村的老支书继续抓好乡村振兴、兴边富民,促进各族群众共同富裕,促进边疆繁荣稳定。民族地区是后发展地区,要实现乡村振兴,必须加大对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的各项投入,改善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卫生、民生和社会事业等软硬件条件,加快乡村基础设施提升建设,满足新时代新农村建设必需的硬件设施。巩固好“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攻坚成果,扫除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各种政策障碍、制度障碍。制定出台符合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扶持政策,大力引导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种养主导产业,形成产业规模效应,加快推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要高标准规划、高质量设计、高要求推进少数民族地区的乡村振兴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历史文化传统,弘扬和发展少数民族地区民居建设、村落建设、文化建设。学习和传承少数民族地区优秀传统文化,组织开展好各种文化节庆活动,引导和制定好少数民族地区村规民约,夯实全民族共同的思想文化家园,实现文化认同、民族认同、国家认同,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文化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繁荣。

  四是强化人大职能开展法律实施监督,有效推动民族地区法律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是促进民族地区加快发展、自主发展、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发展权益的法律。市、县人大民族工作部门要推动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督促各级政府和法律实施机关改进工作,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百色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当前,就是要学习领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的主旨和要求,把党的最新决策部署贯彻于人大法律监督的全过程,特别是要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执法检查,坚持做到每一届人代会都至少开展一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及配套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不断强化法律执行的监督,推动法律法规全面得到贯彻落实。

  五是加强对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法规研究和立法,不断提高民族事务法治化水平。要加强对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法规规章和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研究。加强对民族自治县立法业务的协调和指导,不断提高民族事务法治化水平。要大力组织开展民族立法专题调研,重点对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法规开展专题立法调研,提高自治县立法意识,用好用活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围绕本地的政治、经济、文化事业,及时制定切合实际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聚焦民族开放发展紧迫问题,制定出具有民族特色和地域特点的地方法律法规。要在广泛征求各族人民群众、社会各界群众、各行各业代表人士的意见基础上,充分考虑自治县各民族特色,突出各民族特点,使自治条例的制定适应本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执笔人:黄贤明 市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宗教委副主任委员提名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