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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法院发放司法救助金6.4万元

www.gxbsrd.gov.cn  2013-04-17 21:06  阅读:699144次  作者:梁仓吾  编辑:黄珊  来源:广西百色人大网 

    今年以来,百色市法院强化为民司法,积极开展司法救助,解决困难群众燃眉之急。1—3月,全市两级法院共为18名困难群众缓减免诉讼费6.4万元。

    一是公开救助渠道,方便群众办理。将司法救助的对象、申请救助的程序等规定张贴在法院立案大厅,让群众充分了解司法救助的条件。除了将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孤寡老人、孤儿、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等12类当事人列为减缓免诉讼费的对象外,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只要其提供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经立案庭审核确认报院长批准,即可在立案的同时得到救助。

    二是设立绿色通道,简化救助手续。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经审查符合缓、减、免交诉讼费规定的,立即审核、立即上报、立即审批,在15分钟内办理完毕。同时,开通“农民工索薪绿色通道”,从立案到执行全面贯彻高效原则,帮助他们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合法权益。

    三是完善服务设施,营造温馨环境。在法院立案大厅设置导诉台,配备专职导诉员,进行诉讼引导及有关事项的告知与解答。在当事人休息区,设置电子显示屏,配备休息座椅、饮水器具、笔墨纸张等,为当事人诉讼提供最大方便。

    四是建立执行救助基金。针对执行难情况,设立执行救助基金,对申请执行人属于特困群众且无法执行的案件,依法实行司法救助。

    五是强化部门联动救助机制。积极与司法、民政、残联等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建立救助协作机制,以便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对困难群众实施救助。在司法局设立“法律援助法院联络点”,摆放《法律援助条例》等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提供法律帮助,实现“援助便民一站化”。□梁仓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