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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法院建立多元化行政协调机制化解行政纠纷成效显著

www.gxbsrd.gov.cn  2013-04-17 21:13  阅读:699043次  作者:梁仓吾  编辑:黄珊  来源:广西百色人大网 

   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积极探索法院主导、多方参与的协调模式,构建“以法院为核心,以社会为依托”的多元化协调处理行政纠纷机制,推动行政审判工作新发展,实现官民和谐,取得明显成效。2012年,市中院共受理行政案件31件,相比2011年下降24.7%。审结的30件案中,协调结案14件,协调结案率达45%。行政审判工作呈现“三高、两少”的良好局面,即:协调结案率高、维持率高、服判息诉率高;行政案件少、上诉少。主要做法是:
    
    一是引入社会支持机制。重大、敏感、复杂案件及时向地方党委、人大汇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监督庭审,与行政机关保持密切联系,互通情况,积极争取理解和支持,找出最合适的化解纠纷的办法,将矛盾降到最低限度。加强与基层民调委员会的沟通联系,联合各调解组织共同做工作,坚持调之以理、动之以情、释之以法、解之以难,从根本上达到化解纠纷、息诉止争的目的。 
   
    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法院与公安、税务、工商、计生、质监、粮食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两次以上联席会议。联席会议会员单位向法院征询处理行政事务中存在问题的解决办法,法院则征询行政机关对行政审判工作的意见建议,互相促进。法院在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前就通过联席会议主动提供法律帮助,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三是建立多元化协调机制。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主动探索,协调各方从源头上解决行政争议。建立互助联动纠纷调处机制。邀请人大代表、行业协会或社会团体代表、被告上级机关或主管机关领导等参加案件旁听,参与案件调处,发挥他们的社会影响力和号召力,形成调处主体多元化和调处方式多样化的格局。发挥社区联动调处力量,化解行政纠纷。以“构建和谐社区,建设平安家园”活动为依托,与社区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成立社区调解中心,派法官常驻社区宣讲法律知识,在法官和当事人之间建立理解信任的桥梁,促进案件调解解决。设立非诉案件行政诉前联调工作室。联合计生、国土、运管、水利、城建等行政部门,构建“多部门联动、多途径选择、多手段参与”的行政诉前联调工作平台,设立诉前联调工作室。对行政案件,在立案前先行调解,或引导当事人选择行政调解、行政协调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

    四是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指导。对涉诉较多的城建、土地、房管、社会劳动保障等部门,通过开座谈会、邀请执法人员旁听案件审理、司法建议等多种形式,经常进行执法指导,提高他们的行政执法水平,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加强对行政机关执法人员的培训。开办行政法培训班,邀请行政部门人员听课,法官结合行政案例、法律法规和法学理论讲解授课,深受行政执法人员欢迎。□梁仓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