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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百色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

www.gxbsrd.gov.cn  2013-05-24 09:41  阅读:683598次  作者:  编辑:马 琳  来源:广西百色人大网 

                         关于《百色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2013年3月29日)

  
 根据《百色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安排,市人大常委会于2013年3月4日—7日组织调研组对我市贯彻实施百色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作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的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其弟的带领下,先后深入到田东、德保、靖西、田林、西林以及隆林各族自治县的部分机关、乡镇、学校、企(事)业单位、村(社区),采取听取汇报、座谈讨论、问卷调查、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多种方式进行实地调研。在市内召开座谈会,听取市司法局作关于贯彻实施《决议》的情况汇报和部分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情况介绍。市人大常委会还委托调研组没有到实地调研的县(区)人大常委会对本县(区)贯彻实施《决议》情况进行调研并提供书面报告。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贯彻实施《决议》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领导重视、完善机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得到全面实施。2011年以来,我市各级人民政府为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新形势,适应全市经济社会“跨越追赶”发展的新任务,全面推动“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决议》,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六五”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有效落实。一是建立工作机构,落实组织领导。根据全国、自治区“六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市的工作需要。市委、市人民政府及时调整充实我市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市直各单位以及各乡镇也相应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并组建市、县(区)两级普法骨干、联络员、讲师团、志愿者、法制副校长(辅导员)队伍和基层人民调解员、大学生村官、村“两委”干部和党员的各级各类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为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二是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各级职责。市人民政府制定了“六五”普法规划和《百色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对各级各部门各行业工作职责作了明确规定,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并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体系进行考评。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也建立了相应的普法工作机制,为全市普法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如德保县实行目标管理制度,县委、县人民政府与全县各普法单位签订了《“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工作目标和任务。田阳县制定了集中统一考试制度,以每一个乡镇为一个考点,将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集中统一考试和阅卷,确保普法考试不流于形式。三是落实各项工作经费,保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效推进。市本级和大部分县(区)把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如田东县按全县人口人均0.3元,德保、西林按全县人口人均0.5元,靖西县按全县人口人均1元的标准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经费基本上能做到专款专用,确保了“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四是建立法制宣传工作档案,完善宣传教育信息资料。为了真实反映法制宣传工作中的业绩、经验和做法,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都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档案管理。如隆林各族自治县在法制宣传教育档案管理工作实践中完善相关制度,做出了自己的特色,法制宣传教育资料整理及时、收集齐全、分类整理、按年度装订成册,建立了普法工作档案,为“六五”普法工作的检查、考核验收提供详实、全面的信息资料。

   (二)突出重点、分类施教,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得到增强。全市各级人民政府紧紧围绕市人大常委会的《决议》,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施教、示范带动、整体提高”的工作原则,以多种形式,突出以开展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城乡基层群众为重点的全民普法教育。一是以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司法能力为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全市各级、各部门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公务员理论学习规划,建立健全党委、政府学法、政府法律顾问和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工作制度。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执政能力和公务员的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司法能力、法治化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高。二是以培养公民意识和遵纪守法行为习惯为重点,加强青少年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基础理论知识的学习宣传。学校在完善法制课制度的同时,配合各部门组织开展模拟法庭、警民共建、警示教育、知识竞赛等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课外学法活动,有效引导青少年学法用法,增强了广大学生、青少年遵纪守法行为习惯和法治观念。三是以提高依法诚信经营管理的防范化解风险为重点,加强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组织管理人员的法制培训,建立完善企业法制培训考核、法律顾问等制度,提高他们诚信守法、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四是以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重点,加强村(社区)基层社会管理和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通过加强村(社区)“两委”干部和基层党员、人民调解员、大学生村官等为主干的基层普法队伍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处理各种矛盾纠纷和组织开展普法教育的能力。在村(社区)发放法律法规知识读本、宣传资料,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文艺演出、唱普法山歌、放法制电影等活动,有针对性地在村(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市民众的法制意识,逐步养成自觉遵法、守法的行为习惯,提高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权和运用法律处理问题的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创新形式、丰富载体,拓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一是建立现代传媒普法新平台。2011年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在发挥好报刊、板报、宣传栏、宣传标语、发放法律法规知识读本和宣传资料等传统宣传手段作用的同时,与时俱进,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络等新兴媒体的特点和优势,开设我市普法宣传教育普法节目、专栏和法制频道,报道典型案件、以案说法、发送法制宣传短信等多种基层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全市各级电视电台开设法制专栏128期,刊播法制专题47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消息309条,刊发法制建设信息2100多条,增强了普法实效。二是创建地方特色法制宣传品牌。我市各级结合本地人文、传统文化、民俗风情等特点,创新形式载体,开展富有地方特色的法制宣传活动。如田东县在县、乡镇、村、屯四级搭建“管理一站式、服务一家人、办事一条龙”的司法行政“温馨之家.贴心服务”工作平台;德保县承办首届广西“法治杯”山歌擂台赛,来自全区各市的山歌手同台竞技,充分发挥了山歌普法作用;靖西县以扶贫“结对共建”、“边关党旗红”党员“结对共建”、“青春之歌边境法律服务队”“三下乡”社会实践等活动形式开展农村普法,受到基层群众欢迎。其中“边关普法”于2012年12月被确定为全国普法办的“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隆林各族自治县开展的“四法一条例”作为重点进行整村推进普及,对农村普法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西林县开展的“普法夜市”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受到各级领导的好评。三是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形成大普法阵容。各级普法机构和各部门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和职能作用,多渠道的开展一系列经常性和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如市司法局开展“四个百名”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百名公证、律师,百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百名司法行政干部,百名人民调解员,深入基层,推进“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在社区、村设立法制课堂,开展法制学习中心户试点工作,通过对中心户进行业务辅导、配备宣传工具和宣传资料,对农村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带动和辐射周边群众。教育部门针对青少年的特点,组织开展“普法漫画”、模拟法庭、签订普法契约、典型案例讨论,暑期法制宣传教育夏令营等活动,让青少年在实践中快乐学法。政法、综治、公安、交通、文化、工商、环保、卫生、团委、妇联等部门积极开展政法宣传周、综治宣传年、“百万居民”文明交通宣传员行动、“6.26国际禁毒日”、“4.26”知识产权保护、“3.15”消费与安全、打击传销、科普宣传、环境保护、城市创卫、艾滋病防治、未成年人保护、“三八”妇女维权、打击“黄赌毒”、企业排污专项整治、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全市的法制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
 
   (四)普治并举、积极推进,全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有所提高。我市各级各部门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积极推进法治创建活动,坚持普治并举,注重普法实效。一是制定法治县(区)基层法治单位创建标准。我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区率先制定出《百色市法治县(区)基层法治单位创建标准(试行)》,明确了法治县(区)、法治乡镇(街办)、法治单位(机关)、民主法治村(社区)、法治学校、诚信守法企业基层法治单位创建7项量化工作标准,并在市本级建立了十六个示范单位,各县(区)随之也建立完善了各项法治单位创建示范点,确保我市法治创建活动有序整体推进。二是适时开展依法治理工作。2011年以来,各单位开展依法整治专项活动250多次,依法治理面达83%。如市文新局多次开展净化文化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及“扫黄打非”行动,严厉打击文化市场各类违法行为。仅2012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8718人次,依法检查各类文化经营场所19560家次,收缴非法音像制品16737盒(张)和各类非法书报刊29342册(张);配合公安机关查处非法电子游戏室9家,收缴违规机型机种游戏机195台,清除网络有害信息72条,对106家手机店电脑内涉嫌色情淫秽信息进行彻底删除;对违法违规的商家提出警告33次,取缔无证游商摊点16个,停业整顿5家,立案调查46件,有效的净化了文化市场。市公安局、中级法院、检察院部门之间依法加强协作配合,严厉打击我市毒品犯罪活动。2012年,全市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 576 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606人,批捕163起188人,起诉148起172人,审结毒品案件160件,186名毒品犯罪分子被判处各种刑罚。通过依法强化治理,基本上遏制了我市毒品违法犯罪的多发势头。
 
   (五)加强监督、增强实效,市人大常委会的《决议》贯彻实施得到保障。我市各级人民政府不断建立和完善“六五”普法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中期督导等工作机制,保障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健康有序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作出本县(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市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基本上得到贯彻落实,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市贯彻实施市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和“六五”普法规划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制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加以研究和解决。
 
   (一)个别地方对《决议》的贯彻实施还不完全到位,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个别地方和部门领导对市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学习和贯彻实施不到位,没有按照《决议》的要求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形成制度化。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视不够,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落实不到位,少数地方和单位出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流于形式。通过对290人的问卷调查,就有160人对全国开展“六五”普法的具体时间不清楚,占抽查人数的55.17%;问全国法制宣传日是每年的哪一天?有34人选择错误答案,占11.7%,普法工作的覆盖面还不够广泛深入。

   (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发展不平衡,“法律六进”整体推进仍不乐观。一是各级政府对普法工作重视程度不一致。出现抓普法工作“市、县里热,乡(镇)村屯冷、主管部门热、协作部门冷”的现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整体氛围不够浓厚。二是“法律六进”整体推进力度不够。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相对滞后,农村的青壮年人大多数都外出务工,农村普法工作难以到位;农民工、外来工、个体工商户由于流动性大,从事行业及居住较为分散、人员结构复杂等原因,给普法工作带来诸多困难和不便;一些民营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依法治企、诚信经营的社会教育,对普法工作重视不够,这些特殊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仍存在“死角”和“盲区”。

   (三)少数部门之间互相配合不到位,普治并举的工作合力尚未完全形成。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有些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靠多个专业部门的力量才能完成。如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涉及公安、教育、农业、林业、土地、民政等多个部门来共同完成,但少数部门没有积极履行好法定职责和义务,主动协调配合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没有完全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和“大普法”工作格局。
 
   (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不完善,影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都设置在司法行政部门,抽调的人员不足,法制宣传设备不全。全市“六五”普法考核评估、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中期督导等工作机制没有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档案不健全、不规范等。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全面推进和深入开展。
 
    三、意见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深入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决议》,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创新和发展,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法治理念,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领导要深入学习十八大精神,按照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和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反腐倡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全市《“六五”普法规划》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学习和研究,在抓好实体法宣传的同时,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培养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端正思想克服偏差,从根本上解决一些领导干部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思想认识问题,切实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常抓不懈,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构人少、经费不足等问题,不断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质量和成效。

   (二)拓宽工作渠道,创新宣传形式,进一步整体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的深入开展。一是充分利用各种传统和现代传媒进一步增强法律宣传的广泛性。要充分借助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的普及和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创新普法形式和载体,通过创新手段和形式,让生硬单调的法律法规内容变为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展现出来,让群众在耳闻目睹、潜移默化中受到法治教育。二是加强文化宣传阵地与普法阵地有机结合,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灵活性、趣味性和实效性。开展以事喻法,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以艺释法等活动,有针对性的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提高普法质量和效果。三是突出重点对象,分类施教,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加大领导干部、公务员、对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村(社区)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的工作力度,要有组织、有计划、有实施、有考核,因人施教、分类指导,扫除普法“盲区”,切实增强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律素质,实现普法深度、广度的突破。

   (三)提升普法成效,推进普治并举,进一步加快法治县(区)基层法治单位创建工作。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夯实普法工作基础。充实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人员,提升普法队伍素质,完善普法宣传交通工具和设备,夯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础,以适应新时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需要。二是加强法治县(区)、单位的创建工作,加快依法治市步伐。深入开展法治县(区)、法治乡镇(街办)、法治单位(机关)、民主法治村(社区)、法治学校、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确保我市法治创建活动按步骤有序整体推进,达到预期成效。三是加强检查监督,提高依法治市创建工作实效。加强各级人大的法制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人民团体的群众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等手段,督促各级人民政府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创建工作。

   (四)加强建章立制,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长效工作机制。要尽快建立和完善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年度普法教育共性考核指标、司法行政年度法制宣传教育职能性考评指标和工作责任目标管理工作考评指标、法治创建工作量化考评指标,使“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法制宣传教育专项工作报告等机制。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发挥职能作用,继续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要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按照财政有关规定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需求加大经费投入及审计力度,保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专款专用。
 
   (五)增强档案意识,规范管理程序,进一步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档案管理水平。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提高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档案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借鉴隆林各族自治县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档案管理方面好的做法和经验,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加大对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力度,保持工作的连续性,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检查、考核、验收、评估提供完整、真实、科学的信息资料,把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档案规范化管理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