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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计生协会队伍建设的建议

www.gxbsrd.gov.cn  2020-06-01 10:17  阅读:324033次  作者:  编辑:吴黄兰  来源:广西百色人大网 
  第84号

  领衔代表 王海霖(隆林各族自治县代表团)



  中国计划生育协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全国性群团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的桥梁和纽带,是协助政府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与家庭和谐幸福的重要力量。计生协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战略部署,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发挥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的作用,团结动员广大会员和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引导育龄群众负责任、有计划地生育,关心服务计划生育家庭,增强家庭发展能力和幸福感,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按照中国计生协会章程地方各级计划生育协会机关为同级计划生育协会的执行机构。县级以上(含县级)计划生育协会工作人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设置工作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配备领导干部及专职工作人员,并具备能够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的条件;乡级计划生育协会应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根据中组部关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意见》(组通字〔2006〕28号)规定,计划生育协会应列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管理范围。2019年10月25日根据《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计划生育协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百政办发〔2019〕56号)文件,要求各县人民政府统筹解决计生协会落实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管理,并健全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体制机制。2020年2月11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印发自治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有关单位名单的通知》(桂组通字〔2020〕8号)也明确计划生育协会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有关单位。

  2012年除我市八个县、区未落实参公待遇,全区已全部落实,例如隆林各族自治县计划生育协会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隆林各族自治县计划生育协会的通知》(隆编〔2012〕39号)批准,于2012年6月组建,自成立以来自治县计划生育协会承接着全县计划生育家庭小额贷款、小额贴息,爱心保险和关爱保险业务,并承接过中国/联合国人口基金第七周期隆林各族自治县文化敏感性孕产妇保健项目、2017年自治区少数民族生殖健康项目项目点(隆林各族自治县水洞村获自治区级优秀)、2018年自治区计生家庭健康素养优生优育促进行动项目,并多次得到了国家及自治区的肯定和表扬,为我县绩效获得多次加分。2012年自治县计划生育协会已入序,但是一直没有享受参公待遇,多次向编办、组织部、人社局反应,一直未能解决。

  七年的参公之路,让八个县、区计生协会一直未能享受同等待遇,但是计生协会的工作并没有因待遇问题而滞后。计生协会作为组群团组织中年轻的群团,再次希望得到更多社会和政府的关注,建议市人民政府有效解决县级以上(含县级)计划生育协会工作人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及乡级计划生育协会应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为30多年来辛勤计生工作,做好铺垫。

 承办单位:市卫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