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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相关制度解决患者恶意欠费问题的建议

www.gxbsrd.gov.cn  2020-06-01 16:02  阅读:320184次  作者:  编辑:吴黄兰  来源:广西百色人大网 
第25号
领衔代表 王金银(田阳区代表团)

  随着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进程的不断深入,医院的住院费用欠费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医疗欠费是各医疗机构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有些甚至已发展到严重影响医院资金周转,制约着各卫生事业单位发展进程的地步。医院在对伤病员实施正常的医疗救治过程中所产生的医疗欠费却要由各医疗单位自己背负,而政府给予医院的财政补贴可谓杯水车薪、或根本得不到补贴。医疗欠费已成为困扰着医院管理层的一道难题,医院在实施救死扶伤的同时,不得不扮演追债人的角色,因缺乏法律制约,恶意欠费行为愈演愈烈。有部分患者因为自身素质和社会责任感低下,虽有能力支付医疗费用,但仍以种种借口和方式逃避经济负担,治疗基本完成时恶意逃跑而无法追收所造成的欠费。近几年来,单纯市人民医院统计患者欠费数额高达3000多万元。

  医疗卫生事业逐步走向市场,既要追求社会效益,也要考虑经济效益,医疗欠费不仅影响了医院的整体化管理,而且严重影响了医院的经济效益,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遏制,对医院的建设和发展将会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因此,我们在医院卫生经济管理中,必须采取一些有效措施,开展一些新的尝试,改变“站着放债,跪着收债”的被动局面,建议:

  1.建议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制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应负有支付医院医疗费用的义务,对于恶意逃费、欠费,不结算医疗费用的行为,医保管理部门应支持医院申请,开通无社保卡进行结算功能,并停止参保人享受基本医疗待遇。将恶意逃费欠费的个人信息纳入征信管理。

  2.用政府职能,建立健全的医疗保险制度,实行全民保险。保证贫困人口能够得到及时救治同时,也能支付医院应收的费用。这是最有效、最根本杜绝医疗欠费的办法。

  3.实行立法管理,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来约束患者恶意欠费现象。

 承办单位:市医保局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