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任:龙 中
副主任:潘秀丽
负责对全国、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征求意见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组织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草拟工委职权范围内的有关规定、决议和决定、文件,并按程序提出报告;做好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中的有关工作。了解、掌握《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宣传、落实工作;办理百色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的具体工作;受常委会委托指导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负责答复换届选举中的法律、法规、政策、方法、程序的咨询;办理百色市选出的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辞职、罢免、补选和百色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补选、增选的具体事宜; 办理百色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的具体工作;负责与百色市人大代表、驻百色市的全国和自治区人大代表的日常联系,受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委托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考察、小组活动,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服务;了解掌握百色市人大代表及百色市选出的自治区人大代表、驻百色的全国人大代表变动情况;编印代表名册;承办百色市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转办、交办、督办等工作;承办百色市人大代表培训工作的有关事宜;办理百色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的具体工作;承担百色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联系代表服务工作;研究办理有关人事代表选举方面的来信来访;办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百色市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及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