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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www.gxbsrd.gov.cn  2021-08-28 02:06  阅读:234989次  作者:  编辑:班洁  来源:广西百色人大网 
百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21年8月27日百色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2016年至2020年,全市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顺利实施,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巩固社会稳定、推进法治百色建设中发挥出了重要作用。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新发展阶段全民普法工作,促进法治百色建设,确保“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有必要在2021年至2025年开展百色市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使公民法治意识、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结合百色市实际,特作决议如下:


  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贯彻落实到全民普法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各层面。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运用各类手段、阵地、平台,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为百色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高质量建设“一市一区”、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法规


  深入宣传宪法和宪法相关法。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阐释好宪法精神和“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常态化开展“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加强民族地区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民法典专项宣传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民法典宣传教育公园、广场、长廊,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抓实重点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围绕百色“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组织学习宣传有关知识产权保护、发展与安全、优化营商环境、社会文明进步、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科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未成年人保护、老年人权益保障等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百色“一市一区”、百色市重点开发试验区等区域发展战略,组织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区域性普法与依法治理合作,激发区域发展新活力。围绕食品药品安全、扫黑除恶、毒品预防、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范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防范电信诈骗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


  抓细地方性法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百色市立法条例》,提高广大群众地方立法参与意识。围绕本市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积极宣传本市地方性法规,推动司法、行政执法部门熟悉掌握和正确适用地方性法规,提高群众对地方性法规的知晓率,促进群众自觉遵守地方性法规各项规定。


  三、着力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强化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拓展实时普法广度,将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全过程,及时解读法律问题,尤其是要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前的宣传普及工作,回应社会关切。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的普法宣传。强化以案普法力度,建立健全典型案例发布制度,使典型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充分运用公开开庭、巡回审判、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宣讲法律,释法说理,使普法由静态变成动态,法律由“纸上的法”变成“现实中的法”。


  抓好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国民教育和社会教育体系。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学法清单,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法治考试,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实施办法》的落实,增加法治知识在考试中的内容占比,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加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控辍保学、防止校园欺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动法治教育进课堂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健全青少年参加法治实践机制,多渠道增强青少年规则意识、法治观念。加强农村地区法治宣传教育,为广大农民,尤其是外出务工农民提供好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积极引导他们合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权,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加强边疆法治宣传,继续深入打造和完善边疆普法,提升边疆人民法治意识。加强分层分类法治教育,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全体公民崇德守法,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


  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机制。推进普法形式创新,促进普法方式由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依托普法网络平台,建立立体普法体系,通过互联网和全媒体完善智慧普法,联动发力、全媒推送,实现全领域、全天候普法。推进普法产品创新,适应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变,推动普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针对不同受众群体,提供个性化、差异性、菜单式的普法产品。推进普法机制创新,建立普及法律知识、行业知识相结合的“双普”机制,打造一批具有社会影响力的普法矩阵;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机制,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


  四、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强化载体机制。持续开拓“七五”普法的载体阵地和体制机制,深化“法律七进”活动,发挥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志愿服务队伍、律师等力量开展法治宣传,推动实现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依法治理一体贯通。


  夯实基层基础。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要求,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充分发挥普法在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中的作用,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深入开展法治乡村(社区)建设,突出法治示范村(社区)的作用及动态管理,大力培育基层法治建设最佳实践典型,不断增强基层治理效能。


  推进行业治理。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深化“法律进网络”,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加强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确保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依法开展校园欺凌、校园贷、性侵害、毒品诈骗、网络沉迷等专项治理,推进“依法治校”创建。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开展生物安全、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办事。强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影响生产安全、破坏交通安全等重点问题的普法与治理,健全扫黑除恶斗争、禁毒严打整治和打击传销的长效机制,维护社会秩序。


  五、持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积极建设法治文化宣传阵地。要紧密结合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建设不同类型、不同规模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区等,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民族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边疆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促进法治文化阵地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提高利用率和群众参与度。


  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根据法治建设工作实际和基层群众需要,组织开展以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为主要内容的文化活动,依托地方文艺形式开发法治文化产品,吸引群众广泛参与,让群众在参与中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在参与中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素养。


  不断加强对外法治文化宣传交流。在共建“一带一路”和百色“一市一区”、重点开发试验区建设中,建立和完善相关纠纷解决机制和组织机构,推动与东盟国家开展法治文化宣传交流合作,阐释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法治内涵和法治主张。建设边疆法治文化示范带,讲述中国法治故事,展示我国法治国家的形象,不断提升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影响力。


  六、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保障机制


  加强组织实施。各级政府要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高标准编制好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健全组织领导,强化工作力量,健全评估指标体系和奖惩制度,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做好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严格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全民普法工作体制机制,推动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主管部门要加强普法工作的统筹,多手段、多方位指导、协调、监督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的普法工作,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全面推行年度报告评议工作。推进“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积极开展面向大众的法律宣传工作。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广泛开展公益广告普法宣传,建立健全媒体公益普法考核机制。积极开展法律法规的联动宣传,提高普法效率。


  加大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经费保障动态调整机制,保证法治宣传教育经费投入与经济社区发展水平相适应。建立社会化、市场化资金筹措机制,积极鼓励和吸引社会、企业资金参与公益性法治宣传教育。


  注重监督检查。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本决议得到贯彻落实。


  本决议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