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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监督力度

www.gxbsrd.gov.cn  2021-09-07 15:31  阅读:267643次  作者:李青灵  编辑:农海华  来源:广西百色人大网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监督力度

让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8月20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因此,我们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务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施的监督力度,让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真正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一、发挥职能作用,监督政府加大力度,做好学习宣传工作,让人民群众知道修改人口与计生法的背景及重大意义

  今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这一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所以,我们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务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大力度,做好学习宣传工作,让人民群众知道修改人口与计生法的背景及重大意义。即知道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2015年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时进行了修改。这部法律施行以来,对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口问题,根据我国人口发展变化形势,作出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大决策,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这次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就是在这一大的时代背景下进行的。为了适应我国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优化生育政策,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施三孩生育政策。这次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运用法治方式保障人口发展战略目标顺利实现的必然要求,也是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客观需要。

  二、发挥职能作用,监督政府加大力度,做好学习宣传工作,让人民群众知道此次重点围绕哪些方面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进行了修改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立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重点围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等进行修改,同时完善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的保障。所以,我们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务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大力度,做好学习宣传工作,让人民群众知道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重点是围绕哪些方面进行的。第一,在优化生育政策方面,修改重点围绕:一是规定“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这是此次修法的核心内容之一。二是规定国家采取综合措施,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应当规定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加强母婴保健和婴幼儿照护服务,促进家庭发展的措施。三是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提倡适龄婚育,有利于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此次修改也在法律中予以体现。同时,此次修法删除了原来有关社会抚养费征收、计划生育证明等与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不适应的规定。第二,在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方面,修改作出了以下规定:一是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法律对主要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作出规定,有利于引导各级政府提升公共服务水平,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破解“生不起”“养不起”的矛盾,解决群众后顾之忧。二是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此次修法根据今后一段时期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目标,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综合采取规划、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措施,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提高婴幼儿家庭获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同时,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支持幼儿园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区提供托育服务。三是促进婴幼儿活动场所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城乡社区建设改造中,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活动场所及配套服务设施。公共场所和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配置母婴设施,为婴幼儿照护、哺乳提供便利条件。这样的规定有利于巩固和拓展母婴设施建设成果,有助于建立健全母婴设施建设的长效机制,在全社会形成爱母爱婴的氛围,支持母乳喂养,保障母婴权益。四是加强婴幼儿照护支持与指导。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增强家庭的科学育儿能力。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为婴幼儿家庭开展预防接种、疾病防控等服务,提供膳食营养、生长发育等健康指导。这些规定有利于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发展。同时,此次修法还增加“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的规定,倡导夫妻共同承担育儿责任,增强家庭育儿能力。五是积极促进优生优育。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及决定关于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有关要求,此次修法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针对育龄人群开展优生优育知识宣传教育,对育龄妇女开展围孕期、孕产期保健服务,承担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规范开展不孕不育症诊疗。第三,在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方面,修改作出了如下规定:一是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二是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对上述人群的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

  三、发挥职能作用,监督政府在加大力度做好学习宣传工作的基础上,还应当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所以,我们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务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加大力度做好学习宣传工作的基础上,还应当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有关方面要以这次修法为契机,积极组织宣传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各项政策举措,通过多种形式对法律有关规定进行解读,在全社会营造支持生育、促进生育、优生优育、适龄婚育的良好氛围。二是做好法律贯彻实施。各有关方面要通过加强法律实施,形成学法尊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持续推动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组织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为广大有生育意愿的群众创造积极、宽松、方便的生育环境。三是做好配套法规政策制度建设。近期,有关方面围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务必抓紧开展有关法规政策的立改废工作。有关部门务必认真研究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积极推进有关配套制度建设,做好政策衔接,尽快对地方性法规进行修改,确保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各项规定落实到位、执行到位。同时,及时评估法律法规政策实施效果,总结经验,推动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各项法律制度和政策措施不断完善。

  综上所述,只要我们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监督力度,就一定能促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实施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口李青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