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组认为,全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协同、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诉源治理工作思路,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化解、把控矛盾纠纷,减少了衍生诉讼案件发生,诉源治理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同时,也应清醒的看到,部分县(市、区)、单位对诉源治理工作重视还不够,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仍有联而不动、衔接不畅、协同不力的现象,存在工作队伍能力不足、经费保障不到位等问题。
调研组要求,要深刻认识诉源治理的重要意义,始终将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最高原则,将“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根本立场,将法治引领作为根本路径,以基层一线为重点,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不断加强和创新,建立健全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推动矛盾纠纷多渠道解决,缓解“案多人少”矛盾。要加强协调配合,汇聚“防、调、裁”三方的力量联动共治,协同开展纠纷预防、多元解纷、诉讼服务、诉调对接、司法确认,努力将常发、多发矛盾纠纷预防在村(社区)、乡镇(街道),化解在群众“家门口”。特别在具体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好诉源治理的法治化要求、诉源治理与立案登记的关系、诉源治理的智能化方向三个问题,共同研究诉源治理对策,形成全社会共同精准解纷的工作合力。口梁中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