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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设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绿色通道

www.gxbsrd.gov.cn  2013-11-22 13:40  阅读:662037次  作者:何荣  编辑:陈娆倩  来源:百色新闻网 

    为切实加强对党员管理,减少转接党员组织关系中间环节,市委组织部决定从2013年11月起,在全市范围内试行简化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手续,为党员转接组织关系开通绿色通道。

  据了解,这次在全市12县(区)、39个市直党(工)委(含中区直)实施的党员转接手续作出了明确规定,即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市直属机关工委、市国资委党委、市直(含中、区直)单位党委(不含机关、企业、大专院校的分党委,村、社区党委),可直接相互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市委管理相当于正处级的市国资监管企业党委在全市范围内可以直接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同一县(区)管辖范围内的党的基层委员会,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市直属机关党委(工委)管辖范围内的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的基层委员会,可以直接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党员在同一基层党的委员会下属的非独立单位的党支部之间调动,不须转移组织关系;党的支部委员会不能直接对其所在基层党的委员会以外的单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需转去外市、区外、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及军队等单位或由外市、区外、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及军队等单位转入本市各基层党组织的,仍按照中组部有关规定办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按标准样本内容及规格统一订制,以行政单位、部门或个人名义开具的介绍信和证明信,一律无效;对没有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员,在新单位的党组织内不能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转接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应按党章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何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