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流探讨  >>  县级人大信访工作要做到“五个到位”

县级人大信访工作要做到“五个到位”

www.gxbsrd.gov.cn  2013-11-22 16:15  阅读:660168次  作者:黎 胜  编辑:陈娆倩  来源:广西百色人大网 

县级人大信访工作要做到“五个到位”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黎 胜

    人大信访工作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联系群众的一条重要的经常性的渠道,是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县级人大信访工作实际而言,信访工作是群众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直接“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要做好县级人大信访工作,必须确保做到“五个到位”。

    一、思想认识到位

    信访工作不是人大工作“附属物”,也不是可有可无、可紧可松,而是人大常委会密切联系群众的“窗口”,反映民情民意的“睛雨表”,它不仅是监督“一府两院”的重要环节,而且事关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

    人大信访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监督职权的重要内容,县级人大信访工作更具有“小窗口大视角”、“小机构大功能”的特点,通过县级人大信访这个“窗口”,可以直接听到基层群众的愿望、要求、意见和呼声,便于体察民情了解民意,有的放矢地行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职权。只有善于及时抓住县级人大信访反映的普遍矛盾和主要矛盾,才能有针对性地开展县级人大监督工作,有利于有效地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的稳定。抓好县级人大信访工作,有利于充分发挥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整体效能,提高人大工作效率,增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实效性、针对性;有利于提高基层信访案件办理质量,对推进和谐社会构建,促进县域经济社会事业健康稳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二、管理体系到位

    抓好县级人大信访工作,必须保障信访工作体系到位。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组建县级人大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亲自担任组长,分管法制工作的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各工作机构负责人为成员,指定办公室或法制工作机构的负责人负责协调处理机关日常信访工作;二是健全工作机构,设立专门的县级人大信访工作办公室,设人大信访专职人员工作岗位,并纳入编制部门统一管理,其性质为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接待受理和承办具体信访事宜;三是充实工作力量,由工作经验丰富,熟悉政策法律,工作责任心极强的人员任专职信访工作人员;四是设置专门的人大信访接待室,坚持实行常委会领导和委室负责人轮流值班制度,定岗定位,责任到人。五是工作机制到位。一要健全领导机制,二要强化协调机制,三要规范受理机制,四要建立督查机制,五要完善回访机制,六要形成综合分析机制,七要落实保障机制。通过落实各项工作机制,有效地规范县级人大信访工作,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三、服务工作到位

    来访接待是人大信访工作的第一环节,看似简单却十分重要。做好县级人大信访工作必须立足县情,从实际出发,把人大信访工作细化成“稳情绪、听诉说、看材料、讲政策、解疑惑、勤劝返、办实事”七个环节,才能切实做好人大信访服务工作,促进人大监督工作有效开展。要达到七个环节的服务,必须坚持做好“五心”:即热心、耐心、细心、稳心、诚心。“热心”,就是“门常开,人常在”,“良言一句三冬暖”,使上访群众感受到县人大常委会是人民群众之“家”,是老百姓说话的地方。“耐心”,就是多听少言,回答问题不厌其烦。“细心”,就是认真阅读材料,详细了解情况,细心做好笔录; “稳心”,就是疏导解释,使上访者情绪稳定; “诚心”,就是真诚相待,正面引导。总之,要本着“百分之百登记,百分之百拆阅、接访、分析归类,百分之百交办,百分之百有回音”方针,做好服务工作,才能把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任留在基层。

    四、上下联动到位

    人大信访工作具有不直接解决信访问题的特点。因此,县级人大常委会信访机构要构建畅通有序的工作网络,包括横向与“一府两院”的沟通和联系,纵向与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基层人大、人大代表的沟通和联系,这是促进人大信访问题解决的两个重要环节。

    在具体工作中,要采取整合力量、联动办理、“科学分流”方式,即县级人大常委会信访部门要与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密切配合,对已作受理的信访事项区别“一般情况”和“重要、重大情况”进行交办以及对特殊情况进行其他处理。如何界定“一般情况”和“重要、重大情况”呢?笔者认为,应根据县级人大信访事项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来区分。对于“一般情况”,在县级人大常委会信访办提出拟办意见,报经常委会分管领导审签后,交由县“一府两院”及其部门办理。对于“重要、重大情况”,信访办与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商讨,提出拟办意见,报经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审签后,转由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处理。相关工委办理后,应及时向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反馈督办情况。转由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处理信访事项,其意义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能够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的专业优势,有利于信访问题的解决。二是能够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更及时、更全面地了解对口联系单位的工作状况,有利于其有针对性的向人大常委会提出监督工作建议。三是能够在县级人大常委会机关形成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格局,更有利于人大信访工作的开展。

    五、跟踪督办到位

    人大信访重在跟踪督办。由于遵循人大不直接处理案件和问题的原则,“督办”成为县级人大常委会处理信访问题的主要手段,是县级人大常委会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增强监督实效的核心。为此,作为县级人大常委会,要有效督促县“一府两院”对人大信访事项在规定和要求的期限内办理落实,在跟踪督办过程中,人大信访工作负责同志可采取电话询问、上门了解和发函催办,必要时通知承办单位负责人到人大常委会机关说明办理情况,对处理不当的信访事项,应向常委会分管领导汇报,提出纠正意见和建议,并进行跟踪督办,使人大信访案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复”,这既能解决信访实际问题,又维护了县级人大常委会的权威性。

    监督权是国家权力机关一项重要的法定职权,做好县级人大信访工作,可以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职能,依法督促“一府两院”解决落实问题。一是加强与县“一府两院”承办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及时了解办理情况,对办理不力的,积极协同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整合力量督促承办单位落实;二是强化对县、乡镇各单位办理人大常委会转交办信访情况的通报;三是突出对重点信访事项的调查,研究分析案件情况,使交办信访案有的放矢,督办时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做好日常人大信访工作的同时,注重加强对来信来访的综合分析,充分发挥信访反映社情民意的信息功能,切实为县级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