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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禁毒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的报告

www.gxbsrd.gov.cn  2013-07-24 12:56  阅读:659216次  作者:  编辑:马 琳   来源:广西百色人大网 

关于对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禁毒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2013年7月24日)

  2012年10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禁毒法》执法检查,同年11月召开的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贯彻实施《禁毒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为全面了解我市贯彻实施《禁毒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以下简称《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提高监督实效,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安排,2013年5月中下旬,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检查组分两个小组到右江区、田东、德保、靖西、那坡、田林等县(区)听取当地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办理落实《审议意见》的情况汇报,深入到部分村屯、乡(镇)、社区、禁毒办、戒毒所、美沙酮药物治疗点等地进行实地考察,发放调查问卷表313份,并委托其余6个县人大常委会分别对本行政区域内各有关部门对《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贯彻落实《审议意见》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我市各级政府各部门对《禁毒法》执法检查报告提出的有关问题、建议和常委会《审议意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制定相应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禁毒保障措施进一步得到落实
  
  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充分认识到当前禁毒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按照《审议意见》的建议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逐步落实禁毒工作机制。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主持召开了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禁毒工作,先后制定了《百色市禁毒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办法》和《2012年百色市禁毒工作考评办法及细则》。同时,把禁毒经费纳入财政预算,2013年全市已安排禁毒经费预算196.5万元,人均达0.5元。为适应严峻的禁毒斗争形势,充分发挥禁毒工作机制的作用,2013年元月市委、政府研究同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文批准成立百色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市禁毒办由在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挂牌调整为独立设置,为市公安局内设机构正科级建制,下设综合科、禁吸禁种工作指导科副科级建制,人员编制为政法专项编制8人。截止2013年5月,右江区、田东县、平果县、乐业县、德保县相继落实了禁毒办实体化,实现人员、编制、办公场所和设备等办公条件的落实。
  
  (二)预防为主,多措并举,禁毒防控工作取得新成效
  
  我市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坚持预防为主、多措并举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依法禁毒、构建和谐”的工作主题,加大防控工作力度。一是加强禁毒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毒意识。将禁毒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与经常性禁毒宣传教育相结合,禁毒专题教育与普法、科普、公民道德、艾滋病防治等宣传教育相结合,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媒体和文化艺术等形式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毒品预防知识得到广泛宣传,广大人民群众识毒、防毒、拒毒、参与禁毒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二是开展集中排查,提高吸毒人员管控率。市禁毒委为全面掌握吸毒人员发展变化情况,进一步提高发现管控率,减少社会治安隐患,先后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2次吸毒人员排查登记工作,共登记新发现新滋生吸毒人员191人,维护更新吸毒人员信息3000多条,准确率达到98%。三是开展集中清理、整治,强化歌舞娱乐场所管理。各级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宾馆、酒吧、歌舞厅等娱乐、公共场所集中清理和整治力度。2012年11月至2013年5月,共清查各类场所168家次,查处涉毒场所17家,抓获犯罪嫌疑人248人。通过强化禁毒防控工作措施,深化了“创无毒”工作,提高了娱乐场所和吸毒人员动态管理水平,降低吸毒人员的脱管失控率。
  
  (三)统一执法思想,形成打击合力,毒品违法犯罪高发势头进一步得到遏制
  
  为认真贯彻毒品违法犯罪的严打方针,公安机关组织开展缉毒破案战役、打击零包贩毒、打击中越边境毒品违法犯罪、打击整治场所涉毒问题等一系列严打整治专项行动;检察机关加强对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监督和审查起诉工作;人民法院认真履行审判职能,从严判处各种刑罚。各执法部门通力合作,从严惩治毒品犯罪分子,有力遏制了毒品违法犯罪高发势头。一年来,我市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毒品案件722起,其中刑事案件158起。查获各类毒品违法犯罪嫌疑人员203名,拘捕毒品犯罪嫌疑人203名。共缴获海洛因8590.301克、冰毒924.12克。2013年查处吸毒人员288人,强制戒毒85人。2012年1月—2013年5月两级人民检察院共提请逮捕毒品犯罪案件355件455人,批准逮捕305件36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涉毒案件367件474人,提起公诉298件。2012年1月至2013年5月两级人民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246件296人,其中被判无期徒刑以上23人,非法持有毒品罪14件17人,容留他人吸毒罪19件19人。
  
  (四)加强吸毒人员的管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和吸毒人员就业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我市目前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6189人,其中吸食传统毒品的5106名,新型毒品的1083名,在押吸毒人员812名。市禁毒委根据吸毒人员分布情况,指导各县(区)禁毒委督促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进一步明确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工作责任,落实保障经费。充分发挥各基层组织职能作用,有效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顺利开展。田东县积极探索“农户联防联控联禁毒品”的“三联”禁毒模式,印茶镇新建村县屯村民利用村民自治办法,采取不邀请、不允许吸毒人员及其家庭成员参加别家的红、白事,吸毒人员家庭有红、白事时该屯其他家庭成员不出席和不帮助等村规民约帮助吸毒人员戒毒,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市禁毒办拟订了社区戒毒(康复)规章制度,各县(区)根据禁毒法的要求,成立了社区戒毒(康复)组织,2012年以来,全市共强制戒毒575人,社区戒毒156人,社区康复47人。市卫生、公安、药监等部门积极稳妥地推进海洛因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工作,切实做好宣传动员和对受治者的审核工作,扩大入组收治人数,提高服药巩固率。按照《百色市“启航工程”建设方案》的要求成立吸毒人员就业安置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安置吸毒人员就业,目前共安置吸毒人员1013人,就业安置率41.6%。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各级政府各部门在开展禁毒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对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我市禁毒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有待今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一)禁毒工作机构实体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抓好落实
  
  根据《审议意见》的建议,禁毒工作机构要落实实体化建设,但目前田阳、靖西、那坡、凌云、田林、隆林、西林等县强调没有上级编制部门文件等原因导致工作进展缓慢,仍需继续推进。
  
  (二)禁毒工作的宣传形式仍需进一步创新
  
  禁毒宣传教育形式单一,新型毒品预防教育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关职能部门对新形势下的禁毒宣传教育的工作研究不深,举措不多,全社会的禁毒宣传教育效果不够明显,公民的禁毒意识不强。
   
  (三)强制戒毒场所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我市现有百色市戒毒所和田东县戒毒所两个关押场所,设计关押290人,关押能力与目前不断上升的吸毒染病人数不成正比,而且没有特殊监区,对感染艾滋病等其他严重传染性疾病的吸毒者无法收戒,导致这部分吸毒染病人员长期流散在社会上,给社会治安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群众反映强烈,埋怨政府不管不问。
  
  (四)扩大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的覆盖面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快
  
  《审议意见》建议我市各县(区)都要设有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以减少吸毒人员替代治疗成本。目前没有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的德保、那坡、凌云、乐业、田林、隆林、西林等县申办工作力度不够,工作进展缓慢,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
  
  三、意见和建议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全市禁毒工作,给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切实加快禁毒机构实体化建设步伐,保障人员、场所、经费到位
  
  各级政府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禁毒工作“十二五”规划》的要求,继续推动禁毒实体化建设工作。对已落实禁毒实体化的市、县(区)要确保人员、场所、经费到位,制定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尚未落实的县(区)要按照有关程序尽快抓紧落实,力争全市在2013年年底全面实现市、县(区)禁毒机构实体化。
   
  (二)强化禁毒宣传教育,坚持不懈地开展群众性禁毒活动
  
  要把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六五”普法规划,积极宣传、贯彻《禁毒法》、《戒毒条例》等禁毒法律法规。加强对青少年、离校学生、留守儿童、妇女、下岗人员、外出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的禁毒宣传和法制教育,真正使禁毒法律法规深入人心、禁毒知识家喻户晓。要把加强新型毒品预防教育作为当前禁毒宣传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进一步加大宣传的广度和密度,改进宣传的方式和手段,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说服力,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认识到吸食新型毒品带来的危害,自觉远离新型毒品,最大限度地遏制新吸毒人员的滋生。
  
  (三)加强戒毒场所建设,提高戒毒工作成效
  
  根据戒毒工作的需要,建议在市里设立专门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收治长期流窜在社会上的身患艾滋病等其他严重传染性疾病的吸毒人员。并依法规范收戒标准,尽早解决身患艾滋病及其他严重疾病吸毒人员的戒毒治疗问题,减轻社会治安压力。
   
  (四)不断提高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治疗水平
  
  一是要督促符合条件而没有设立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门诊的县(区),尽快增设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点。二是增加对戒毒治疗的经费投入,借鉴其它市的做法,推动建立病人免除服药治疗管理费制度,并对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服药人员实行补贴。三是不断增加专业治疗人员和治疗设备,改善治疗条件,把更多的吸毒人员纳入治疗范围,努力降低复吸率,提高戒断率。
  
  (五)继续加大对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
  
  公安、检察、法院等执法部门要通力协作,不断加大对毒品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力度,严厉打击惩治毒品违法犯罪,遏制毒品违法犯罪高发势头。公安、工商、文化部门要加强配合,加大对歌厅、网吧等娱乐场所的检查和监管力度,形成合力。要进一步加大中越边境贩毒严重地区的打击力度,把毒品堵在境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