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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在我市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

www.gxbsrd.gov.cn  2013-09-23 13:02  阅读:655789次  作者:  编辑:马 琳   来源:广西百色人大网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在我市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2013年9月23日)

  为进一步增强全市干部群众的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有效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百色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了以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在进行统一执法业务培训后,由市水利局相关人员的陪同,于 9月2日至5日先后深入田阳县、田林县、隆林各族自治县、右江区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下简称“水土保持法”)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此次执法检查,检查组重点检查4个县(区),其余8个县由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自检自查并上报检查材料。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实地查看了田阳县百敢坡耕地综治工程、驮烈河和新立小流域综治工程,田林县八洞小流域综治项目、环球商业中心,隆林各族自治县县城河堤项目、城南农贸市场,右江区滨江半岛、城南环路、禄源工业园区建设等项目的水土保持规划方案和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情况,在部分查看的企业召开了业主座谈会,先后听取田阳县、田林县、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水土保持法实施情况的汇报 ,并于9月6日全面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水土保持法实施情况的汇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新修订的水土保持法自2011年3月1日施行以来,我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坚持“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方针,强化预防监督职能,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力度,保障和促进了水土保持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使我市的项目工程建设、工矿企业开发、水土流失治理工作逐步迈上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的治理和改善,为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监督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市、县(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新水土保持法的贯彻实施,依据法律的要求和工作需要,成立了由水利、农业、林业、环保、国土等部门组成的水土保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水利部门,负责水土保持的日常管理工作。目前,市、县(区)级共有专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人员71人,大部分乡(镇)也配有水土保持监督员。市级和县(区)成立了13个水土保持法监督执法机构,共有水行政监督专职执法人员71人,兼职人员24人,配备监督执法车18辆,为全市的水土保持行政监督执法工作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二)政府重视,强化宣传,公民的水土保持意识明显增强。新修订的水土保持法施行以来,我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高度重视,深入开展了多层次、多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一是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土保持宣传月”、“科技宣传日”等活动为契机,采用广播、电视、报刊、文件、标语、印发宣传材料、出动宣传车、印制法律法规手册和召开宣传会议等形式,在城区主要街道、乡(镇)农贸市场、水利建设工地、矿山企业、公路沿线等场所对新水土保持法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据不完全统计,共出动宣传车232次,发送宣传资料3.13万份,粘贴宣传画1030幅,拉横幅75条,标语594条,发送手机短信59000条。二是开展县(区)执法人员送法下乡活动,深入电站、矿山、水利建设工地等工程一线开展执法宣传活动,向项目业主、施工单位发放新水土保持法宣传资料,及时查处违法采石、采沙和只开发不治理的行为,并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强化宣传效果。通过宣传,全市公民对水土流失治理和依法保护环境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法律意识明显增强。
   
  (三)加大投入,依法防治,综合治理和小流域治理成效明显。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切实把水土流失治理作为可持续发展战略摆上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强化措施,积极防治。2010年以来,各级人民政府抓住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石漠化综合治理、退耕还林、中低产田地改造、招商引资等政策机遇,整合资源,实施了大批有利于水土保持的农业项目、林业项目、水利项目和工矿企业项目,加快了综合治理和规模治理水土流失的步伐。一是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2010年以来,针对我市坡耕地存在严重水土流失的现状,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积极向上沟通汇报,争取了6个国家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示范项目在百色实施,总投资7500万元;计划整治理坡耕地25平方公里,目前已完成投资5200万元。二是启动滇黔桂岩溶区农业综合开发水土流失治理项目。项目共有6个,涉及西林县、田林县、凌云县、乐业县、那坡县和隆林各族自治县,总投资约4200万元。目前,项目资金已落实到位,正在办理开工有关手续。三是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2008-2012年,全市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已累计投入中央预算内资金21500万元,计划实施治理石漠化面积1471.6平方公里,其中治理石漠化面积786.1平方公里。截止目前,已完成治理石漠化面积756平方公里,完成治理石漠化计划任务的96.2%。
  
  (四)强化监管,严格执法,促进了水土保持的依法治理。市、县(区)水务、发改、林业、国土、环保等部门各司其职,切实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促进开发建设项目依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2011、2012年,全市共审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19件;二是严格按照“三同时”制度的要求,坚持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加大了水土保持监管工作的力度;三是认真落实水土保持项目验收工作的要求,确保水土保持设施按水土保持规划方案实施。2012年,全市共组织验收了5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四是加强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的征收工作。按照“谁开发、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新水土保持法施行以来,全市共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1098.78万元;五是强化水土保持监测管理工作,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供科学依据;六是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和查处违法行为。去年以来,全市共查处水土流失案件32起。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法制观念淡薄,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现象仍然存在。一些部门和企业对水土保持工作认识不到位,水土保持的法律意识淡薄,项目建设过程中,部分建设项目和矿山企业有的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未经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擅自开工建设,如右江区域内的20家房地产项目,仅有1家主动办理水土保持方案;部分建设项目和企业虽然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但水土保持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有的在建工程长时间不实施水土保持措施,有的不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组织实施,施工过程中将大量的弃渣弃土直接投入河道,造成大量水土流失和对河流的直接污染,存在着一边治理,一边破坏,一方治理,多方破坏的问题。
   
  (二)经费投入不足,水土流失治理任务艰巨。由于地方财政困难,加之水土保持投入长效机制尚未建立,水土流失治理经费主要依靠国家项目资金投入,地方财政投入的资金少、配套资金落实难,水土流失治理任务艰巨。一是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设施设备落后,监测网络不够健全,难以完全适应工作需要;二是部分已经进行水土流失治理的项目还存在着治理标准低、综合效益差的问题;三是部分流域水土流失较为严重,河道淤积,河床逐年抬高,存在形成“悬河”的隐患;四是一些地方的农业生产结构明显不合理,农、林、牧的比例关系不协调,存在大量的陡坡耕种玉米、甘蔗等作物,加剧了水土流失,加重了水土流失治理难度。
   
  (三)水土保持监管任务重,执法难度大。一是水土保持监管面大,工作任务繁重,监管力量不足,执法监测的设备和装备落后,执法中难以做到不留死角,对一些违法行为不能及时有效地进行查处;二是水土保持协调机制还不够完善,部门与部门之间配合、协作不够紧密,联合执法力度不大;三是部分业主只强调部门利益,对水土保持工作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部分重点工程成为抵制执法的“钉子户”,执法难度大。
  
  三、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水土保持法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一是要继续抓好水土保持法的宣传贯彻,切实增强全民水土保持意识,让广大人民群众依法保护好赖以生存的环境;二是要突出重点,加大对重点地域、重大项目、重点人群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执法效力,促进全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三是加强以案释法的宣传教育,对因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的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有效推进水土保持法在我市的深入贯彻。
  
  (二)科学制定水土保持规划,加快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步伐。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法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将水土保持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确保水土流失治理与地方经济建设同步推进。据了解,目前我市的水土保持规划还没有出台,水利部门要在取得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尽快编制完成了《百色市水土保持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规划要作整体部署,对水土流失潜在危险较大的区域划定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定并公告严禁开垦的沟坡和沟岸(水源点)、河流两岸以及湖泊和水库周边的植物保护带;划定并公告严禁从事生产建设项目的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划定并公告禁止开垦的大于25度陡坡地的范围,已经开垦的大于25度的坡耕地要有计划的逐步退耕。
   
  (三)进一步强化水土保持监管措施,严格控制水土流失。一是要严把项目审批关,水利、发改、环保等部门要从源头上把好关,从严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审批、监督工作,确保所有实施项目都依法编制水土保持规划方案;二是要抓好项目实施监督关,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水土保持规划方案实施各项治理措施,确保“三同时”制度落实到位,切实减少和避免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三是要强化水土保持监测关,及时掌握人为和自然造成水土流失的动态和信息,为政府和相关部门进行水土流失治理提供科学依据,确保水土流失治理的及时和有效。因地制宜制定科学的农、林、牧综合发展计划,严厉打击毁林开荒,积极引导群众把25度以上开垦种植玉米、甘蔗下山,扶植发展“短、平、快”的种养殖项目,提高老百姓收入,保护脆弱的生态环境。
  
  (四)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一是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执法体系建设,做到机构健全,配置人员,措施有力,效果明显。要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二是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改善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努力提高执法服务水平;三是要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好发改、财政、水利、农业、林业、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水土保持成员单位的行政执法职能,工作中做到及时沟通、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四是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水土保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考核,严格奖惩。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水土保持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的听取政府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的情况汇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对一些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确保水土保持法规的有效贯彻实施,促进全市水土保持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