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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和申报万峰湖库区区域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的建议

www.gxbsrd.gov.cn  2014-04-15 10:53  阅读:661734次  作者:  编辑: 罗名斯  来源:广西百色人大网 

建议编号:088
领衔代表:黄 林(西林县代表团)

关于编制和申报万峰湖库区区域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的建议

  万峰湖是天生桥一级水电站建坝后形成的库区,位于滇、桂、黔三省(区)结合部的南盘江干流河段上,湖面面积176平方公里,总库容102.57亿立方米,是国内五大人工湖泊之一,2003年3月经国家建设部批准,划入贵州马岭河峡谷国家风景名胜区。库区涉及云南省罗平县、贵州省兴义市、安龙县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隆林县、西林县。

  1998年电站蓄水形成库区后,水文情势发生明显改变,库区生态环境也明显退化,受周边工业废水、城镇生活污水、养殖和农业污染物以及船舶污染物等因素影响,库区水质趋于恶化,富营养化明显,尤其部分库周及库叉出现水浮莲疯长的现象,已对库区周边可持续发展造成严重影响,使库区生态安全受到威胁。为切实改善万峰湖生态环境,给库区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条件。自2006年以来,广西、云南、贵州三省(区)环保部门联合开展对万峰湖湖面水浮莲及垃圾杂物进行清理打捞,整治工作取得初步的成效。

  2012年5月17日,由兴义市倡议,西林、隆林、罗平、安龙等县共同响应,在兴义市召开了第一次万峰湖环境综合整治三省(区)五县(市)工作会议,在这次会议上,共同签署了《万峰湖环境综合整治共同宣言》,并达成“要全面改善和持续万峰湖库区生态环境质量问题,必须对万峰湖库区区域环境综合整治进行系统的规划,从封山育林、水土保持、周边村庄环境整治、区域工农业发展布局等进行规划,规划建设一批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项目”的共识。

  2013年11月15日在西林县召开的万峰湖环境综合整治第二次联席会议,会议建议,由西南、华南环境督查中心共同委托有规划资质的单位对万峰湖库区环境综合整治进行规划,规划经费由三省(区)五县市人民政府按比例共同承担,并请西南、华南环境督查中心帮助协调上报国家相关部委,争取国家项目资金。

  为了做好万峰湖库区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尽快实施万峰湖库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议市人民政府向自治区有关部门反映,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会同云南、贵州环境保护厅联合共同向西南、华南环境督查中心提出申请,请求西南、华南环境督查中心共同委托有规划资质的单位对万峰湖库区环境综合整治进行规划,并由西南、华南环境督查中心帮助协调上报国家相关部委,争取国家项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