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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志伟在全市乡镇人大主席履职培训班上的总结讲话

www.gxbsrd.gov.cn  2014-11-11 19:37  阅读:729422次  作者:  编辑:陈娆倩  来源:广西百色人大网 

在全市乡镇人大主席履职培训班上的总结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黄志伟

(2014年11月12日)

同志们: 

    为期两天的全市乡镇人大主席履职培训班,今天下午就要结束了。两天来,大家通过听讲座、听讲话、听发言、看资料、学法律,受益匪浅。昨天上午,自治区选联委的黄强田副主任,结合乡镇人大工作现状、法律法规的要求,给我们解读解答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昨天下午,我们交流了开展基层人大工作的做法和经验。今天上午,我们听了右江日报社和市电视台两位资深专家讲授摄影摄像和新闻采编技术,今天下午我们对全市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了总结和表彰;市委韦瑞灵刚作了重要讲话,给大家通报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从党委的角度给大家提出工作要求,帮助指导我们进一步把握国情区情市情、进一步开拓发展视野,使我们更准确地把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准确把握市委加快发展的要求,把握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新目标新任务。

    总之,这次学习培训的内容既丰富又有很强的针对性,大家通过集中学习、交流学习和认真讨论,主要有了七个方面的收获:一是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理解有了进一步提高;二是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了更全面深入的了解;三是对乡镇人大地位、职能、作用的认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四是对乡镇人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五是对乡镇人大工作理念、工作方式方法的掌握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六是对配备的现代办公设备的操作技能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七是对今后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增强了信心和决心。

    借此机会,我想再跟大家交流讨论下面一些问题,谈谈一些意见。

    一、对全市乡镇人大工作情况的分析

    (一)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总体评价

    多年来,我们全市各乡镇人大依法履行职责,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利、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经过这两年开展全市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我们乡镇人大制度不断完善,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硬件设施不断充实,代表履职平台不断增多,乡镇人大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

    从这次学习培训参与的积极性,以及课堂学习的勤奋状态来看,我对今后把百色乡镇人大工作再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充满信心。

    (二)对乡镇人大干部情况的分析

    近两年来,经过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在各级党委的高度重视下,我们的乡镇人大主席、乡镇人大干部的队伍建设切实得到加强。

    根据各县区上报资料统计,当前全市乡镇人大主席(含两个街道工委主任)总数是132人,因近期工作调整仍缺位3人。其中:从年龄构成看,60年代后出生的6人、占4.5%,70年代后出生的103人、占78%,是主力军,80年代后出生的23人、占17.4%;从文化程度看,大专学历有13人、占9.8%;大学学历 (含在职本科) 的88人、占66.7%,研究生学历(含在职研究生)的24人、占18.2%,有一名博士。此外,女乡镇人大主席有22人、占16.7%。在昨天各县(区)推荐的12个乡镇交流发言中,有4名女主席,占了三分之一,真是巾帼不让须眉。

    全市乡镇人大主席都由乡镇党委副书记兼任,各乡镇都配备了1名专职人大副主席,绝大多数都配备了人大专职或兼职的工作人员。

    由此可以看出,年纪轻、学历高、经验丰富、能力强,是我们这支乡镇人大干部队伍的特点,特别是乡镇人大主席都是有了十年左右的工作经历,才走上乡镇人大主席岗位的,都是从副职当中的优秀干部提拔上来的,都经过了磨练,年富力强。我想,有了这些特点,是无法找到做不好乡镇人大工作的智力和能力障碍的。

    (三)乡镇人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

    从大的层面上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们乡镇人大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面临着新形势。我们乡、民族乡、镇,随着乡镇政权承担社会事务范围的不断扩大,迫切需要基层国家权力机关在决策、监督以及民意归集中发挥能动作用,需要我们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权履权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我们乡镇人大代表的人数越来越多,政府行为的复杂性日益增大,乡镇发展中需要由乡镇人大讨论决定的重大经济和社会问题日益增多。同时,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改革开放以来,在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同时,乡镇人大体制机制在实际运行中仍然面临着制度与现实、地位与实际等多重矛盾,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民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的日益增强,我们乡镇人大的法律地位和实际地位依然存在着较大的落差,乡镇人大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所起的作用,与其作为农村基层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仍存在不小的差距。

    从实际工作层面上看,我们的乡镇人大工作有这么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大家对乡镇人大工作的重视和研究不够。本来乡镇人大干部对乡镇人大工作应该是最了解、最有体会的,但是我们乡镇人大干部本身研究人大工作更不多、也不透。我们县级、市级对研究乡镇人大工作也都重视不够。二是部分乡镇人大会质量较差,特别是时间短,有的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没有认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来组织开好乡镇人大会。三是部分主席没能处理好党委副书记与人大主席“一肩挑”的工作关系,顾此失彼。部分乡镇副主席也没有进入应有的工作状态。四是不少乡镇不知道如何开展人大监督工作,有些开展了,也没有实效。五是部分乡镇的代表工作开展难、代表素质有待提高。六是乡镇人大工作经费保障机制还不够到位。有的虽然列入预算,但拔到乡镇后没有完全用在乡镇人大工作上,有的被挤占挪用。没有能按照自治区党委的相关要求(区党委桂发[2008]16号、[2014]14号文),将乡镇人大会议经费、代表活动经费以及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由县级人大常委会统一管理,监督使用。

    产生问题的原因有很多,有主观上的原因,也有客观上原因,有体制机制上的原因。在同一样的体制机制下,为什么有的乡镇会出现这些问题?有的乡镇却没有。我想,除了客观条件的限制,我们一些乡镇人大主席自身的主观努力和工作的主动性不够,是最重要的原因。

    二、如何做好乡镇人大工作

    (一)通报市人大常委会的一些工作理念和工作情况,供参考与借鉴

    也许有些同志会问,乡镇人大与市人大在职权、职能上有很大的不同,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上也有非常大的差距,那么市人大的工作理念对乡镇人大有参考、有借鉴作用吗?回答是完全肯定的。

    1、在工作理念上的探索。这几年,市人大常委会的同志们在总结多年人大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炼出了一些理念,这些理念又逐步深入人心,变为大家的自觉行动。

    ⑴“有位有为有威”的理念。人大要有了地位,必须有所作为,有了地位不作为,就没有威严。这样的工作理念,对县、乡人大都有参考和借鉴的作用。特别是我们乡镇人大的工作,在当前的体制机制下,如果不做到“有位有为有威”,乡镇人大就没有地位,就不会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

    ⑵“适时适度适量”的理念。乡镇人大干部队伍就两三个人,如果再不适时适度适量地开展工作,根本无法做好人大的各项工作。要在适合的时间开展工作,比如不要在春耕大忙时搞代表的培训;要适量进行监督,即便有时间有精力,也不能做太多,因为我们人大只是监督,而不是场内的运动员;要适度,就是要把握好分寸,做到什么程序我们要考虑好。总之,我们在乡镇人少事多,更要注意适时适量适度开展工作。

    ⑶“不求多、只求精,讲求实效”的理念。这就要求我们重实际、求实效,抓住重点关键点,真心为老百姓办事,努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努力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使人大监督真正成为推进全局工作开展的重要抓手。

    2、在监督方式上的一些探索。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原来有监督、决定和任免三项职权,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了“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将来就会有“四权”了,其中监督权可发挥的空间最大,如何解决当前软性监督多、刚性监督少的问题,是我们的工作重点。几年来,我们探索的一些做法,比如:

    ⑴开展了专题询问。去年对全市投资环境的专题询问,通过调研、明查暗访后,召开专题询问会,对政府有关部门领导进行面对面的询问,电视全程录播,效果很好,社会反响强烈。大家都从中觉得人大应该加强监督、必须加强监督。

    ⑵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最近,市人大常委会正在抓紧制订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的暂行办法。按这个办法,我们市人大常委会将对“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在开展审议和提出审议意见的基础上,由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常委会组成人员可以对这项工作,按实际情况给予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的评价,以此探索开展带有刚性的监督新方式、促进“一府两院”工作的改进,利于一些难点工作的推进。从我们到广州市学习考察所了解的情况看,开展这项工作党委支持,政府欢迎,群众满意。

    (二)乡镇探索的一些做法和经验,是我们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宝贵财富,值得认真学习借鉴

    这两天听了大家的发言,加上之前在调研中了解到的,我们县(区)和乡镇的不少经验值得肯定,工作有不少亮点。比如:右江区汪甸瑶族乡人大采取集体决策、党委决定、政府支持制订年度工作计划的做法,田阳县五村镇人大开展的代表议政日活动,田东县祥周镇人大开展的代表“八个一八争当”活动全国有名,靖西县地州镇“六个一”的活动,德保县城关镇人大注重闭会期间活动、增强代表履职责任,凌云县沙里瑶族乡人大宣传工作做得有声有色,那坡县百南乡人大代表带头致富帮富成为人大工作新向标,田林乐里镇人大总结人大工作必须坚持创新、依法办事、求真务实”的工作经验等等,很值得我们相互学习借鉴。

    当然,我们这次只是一个县(区)一个乡镇代表发言,这里总结的只是其中一小部分。如果把135个乡镇(办事处)的经验,特别是亮点都总结出来,那更是一大笔宝贵的财富。

    三、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努力把全市乡镇人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要从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严格遵循法律法规,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通过学习借鉴创新,积极探索依法履职的新方式新机制,进一步提高乡镇人大工作水平,推进全市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不断向前发展。

    (一)要从“三个方面”认识乡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

    一是地位特殊。在我国的五级人大中,乡镇人大有着特殊的地位。它在人大系统中居处“末梢”,它是农村基层国家权力机关,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基础环节,是实现基层民主的有效形式,是基层党组织执政的基本载体。

    二是作用重要。乡镇人大既是我国最基层的政权组织,也是我们党执政的重要基础,没有乡镇人大体制的完善,国家政治制度就缺乏坚实的根基;没有乡镇人大的有效运转,基层民主就难以真正落实;没有乡镇人大的积极作为,人大工作就难以实现整体推进。

    三是最接地气。作为最基层的一级国家政权,我们乡镇人大的工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关系最密切,与群众的利益最直接,我们乡镇人大离实际最近,离老百姓最近,离各种社会矛盾最近。所以,乡镇人大工作饱含着浓厚的乡土气息,更容易“接地气”,也必须更接地气,更容易得到老百姓的关注,更容易让广大人民群众直接感受到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优势。

    (二)要明确乡镇人大工作重点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同志今年在浙江调研乡镇人大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我认为,这就是我们今后乡镇人大工作的重点。张德江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要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积极探索依法履职的新方式、新机制,扎实推动乡镇人大工作取得新发展。一是要加强对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选举,确保选举工作风清气正,确保选举结果人民满意。二是要提高代表服务保障工作水平,加强代表学习培训,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为代表依法履职搭建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平台。三是乡镇人大代表要依法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四是要认真开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需要,合理安排会期和会议次数,有针对性地确定会议议程,完善审议程序,充实会议内容,切实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率,全面有效行使乡镇人大的法定职权,更好地展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所以,我们要按张德江委员提出的要求,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充分认识乡镇人大作为基层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和作用,紧紧围绕工作重点,切实加强乡镇人大建设,提高乡镇人大工作水平,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积极贡献,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发挥更大的作用。

    为办好这次培训班,前段时间,我到了右江区、德保、凌云、乐业、田林、隆林、西林开展的调研。在调研中,我感觉我们不少的乡镇人大主席,总是觉得人大工作与中心工作,两者顾此失彼。我想,我们应该把工作梳理梳理,特别是要把每一年,到底我们乡镇人大工作主要要做些什么?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抓住工作重点,只有理清了工作重点,才能切实履行好职责,把我们人大工作抓好。

    在与乡镇人大干部交流中,以及听了这次一些乡镇的发言,我把乡镇人大每年的主要工作理一理,理出“八个一”的重点工作。即:“⑴组织召开好一次例会,⑵作出一个重大的决议决定,⑶督办办理好一批代表建议,⑷开展一次询问或议政活动,⑸开展一次代表述职活动,⑹组织好一次代表集中视察或调研,⑺举办好一次代表集中培训,⑻树立好一批典型代表、先进代表。” 尝试用这“八个一”,基本把我们乡镇人大行使职权的基本形式和主要内容理出来,供大家参考,让大家开展工作更心里有数。当然,我们各乡镇还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调整,我的想法是,每年,我们确定好工作重点、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工作时间,然后按计划去完成,这样,我们一年下来的人大工作就完成了。其他的时间、精力就可以投入到中心工作中去。

    (三)要把握好“三个关系”积极行权履职

    一是要把握好乡镇人大与党委的关系。做好人大工作,离不开党委的重视和支持。乡镇党委是基层政权的领导核心,加强和改进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既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也是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一个重要方面。首先,乡镇党委要改善对人大工作领导的问题,要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大局,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其次,乡镇党委要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尊重人大的法律地位。凡是法律规定由人大决定的事项,要交由人大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决议决定,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维护人大的权威。再次,党委通过总揽全局,协调人大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使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协调一致地工作,提高乡镇政权运作效率。我们作为乡镇人大主席、党委的副书记,在正确处理好人大与党委的关系中要发挥重要作用。在坚持党的领导,把握好乡镇人大与党委的关系中,我们既要反对片面强调人大作用而削弱党的领导的倾向,也要防止和克服以党代政、削弱人大作用的倾向;既注重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自觉地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带头严格依法办事,更要自觉地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对党委的主张和建议,要依照法定程序,认真负责地加以审议,经过充分审议,把党的主张变成国家意志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是要把握好乡镇人大与政府的关系。乡镇人大与政府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这是我国政治制度决定的。当前,监督工作是乡镇人大工作的弱项,要着力解决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不敢监督,原因是怕“得罪”政府领导人,怕“搞坏”与政府的关系。人大与政府的关系,不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监督不是个人对个人的监督,而是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的国家权力机关对它所产生的行政机关的监督,是集体行使职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重大职责。不会监督,主要是对法律赋予人大的权力、职责不明,对人大工作业务不熟悉,不知从何入手。我们一定要理清人大对政府监督的含义,是一种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的关系。

    三是要把握好乡镇人大主席与主席团、人大代表的关系。人大主席作主席团成员与主席团的关系是个人与集体的关系,而主席团实行的是依法办事、集体定事、按程序行事的原则,是集体领导、集体决定问题。因此,对需要主席团决定的事项,我们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及时召开主席团会议讨论决定。要努力做到按照法律规定的职责范围和主席团的决定来处理事务,并接受主席团的监督。在与人大代表的关系处理上,人大主席与人大代表之间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人大主席必须为代表行使职权、执行职务创造条件,做好服务工作。

    (四)要以“三个到位”解决好履职意识问题

    从乡镇人大工作特点来看,乡镇人大工作主要是依靠乡镇人大主席来开展。要破解乡镇人大工作面临的难题,首先要从解决好我们乡镇人大主席的履职意识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要到位。宪法和法律赋予乡镇人大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和法律贯彻实施、审议决定重大事项、监督本级政府工作、选举产生乡镇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等重要职权。乡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勿庸置疑。我们一定要深化对乡镇人大的性质、地位、作用的认识,不能认为乡镇人大工作可有可无,可多可少,是软任务,不是硬指标,不能在思想上对乡镇人大工作存在消极情绪,缺少应有的重视。

    二是依法履职能力水平要到位。乡镇人大工作是一门学问,它包含了政治、经济、社会、法律等多个学科的专业知识,是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很强的社会实践。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乡镇人大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坚实的实践基础和广阔的实践空间。我们要在依法履行职责的实践中不断研究和学习,增强依法履行职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能因为学习的紧迫感和自觉性不足,从而导致法律知识的欠缺,以致发生违反法律的事。我们要对在人大系统中出现工作上违法的事采取“零容忍”的态度。

    乡镇人大工作法律性、程序性较强,我们的各项工作都不能图省事,不讲法律和程序。所以,必须要抓好法律法规的学习,打牢依法办事基础。最根本的就是:学好一部根本大法——宪法,三部法律——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三个法规——乡镇人大工作条例、选举实施细则、实施代表法办法。

    三是角色发挥要到位。乡镇人大作为基层国家权力机关,根本任务是加强基层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为促进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提供政治保障。

    在调研中、在这两天的学习交流中,在乡镇人大同志们的实际工作中,我们都听到这么一个反映,而且相当普遍,就是“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对这个问题我想同大家讨论一下,我意见也许大家一下子接受不了,但我还是说,我不同意这个说法。为什么?因为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四中全会都一以贯之地提出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正确理解这一依法治国的重要指导思想,我想,大家就会不再分你我了。我们要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大局,善于把党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比如政府工作报告,形成的过程是政府起草,党委同意,人大通过。执行的过程是,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再比如人大代表议政,看起来是人大的工作,实际上也是党委的督察工作,也是政府的推进会。包括对代表的培训,代表本身也有多重身份,是党委、人大、政府都要培训的,也是分不开的。所以,需要我们科学地、系统地开展工作,正确把握好各种关系,切实增强人大意识,自觉地、主动地、有效地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乡镇人大的职能作用;正确处理好本职工作与中心工作的关系,统筹兼顾,确保人大工作和中心工作两不误,促使乡镇人大工作与全局工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如果以后还出现“种了别人地,荒了自己的田”的话,我认为是水平和能力问题,不是体制机制问题。

    乡镇人大主席兼党委副书记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岗位, 是一个非常能检验干部的能力、磨练干部意志、增长干部才干的岗位,也是青年干部成长进步的一个平台,而且,按照乡镇干部年龄特点,在这个岗位工作的时间都不会长,一般都不会超过一届。因此,希望在这个岗位工作的同志,珍惜机遇,不辱使命,向党和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五)县(区)人大常委会要切实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协调

    上级人大与乡镇人大的关系不是领导关系,而是法律监督关系、工作联系和指导关系。县(区)人大常委会要继续通过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监督指导,给乡镇人大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一要继续抓好乡镇人大的组织建设。积极向党委提出建议,配强人大工作力量,着力解决乡镇人大人员不够、经费不足等具体问题。二要继续抓好教育培训。通过以会代训等形式,有计划地、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乡镇人大主席进行学习、交流,提高他们的工作水平。县(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可采取分片包干等方法,经常到乡镇人大,针对具体问题进行面对面指导,帮助乡镇人大解决困难,如经费、办公条件、人大主席待遇等问题。三要继续加强督促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乡镇人大的工作进行检查,通过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形式,激励乡镇人大主席积极有效地行使好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

   
同志们,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面对人大工作日益呈现出的新态势和新趋势,更需要我们上下级人大在依法履职中,顺应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时代的要求,积极探索实践,加强支持配合,密切联系交流,形成人大工作的整体合力。让我们共同学习、共同提高、共同努力开创全市人大工作新局面,共同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促进百色的改革发展及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