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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志伟: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些意见建议

www.gxbsrd.gov.cn  2014-11-23 08:29  阅读:731610次  作者:  编辑:覃迎夏 马琳  来源:广西百色人大网 

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些意见建议
——在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联组审议上的发言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百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黄志伟
(2014年11月26日)


    对于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可以说,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全区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把它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抓手。从2000年至今,经过7次的清理精简,先后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695项、下放223项、调整224项,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后,改革力度更大。2013年全年取消、下放和调整了380项、2014年1--10月也达168项。

    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所反映的情况,以及我在百色调研了解到的情况看,干部群众普遍认为全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力度比较大,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这项改革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改革的过程免不了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这里,我主要从改革的纵向和横向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以及基层软硬件建设方面,谈一些意见和建议。

    一、关于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一些部门“纵向放权”不够完整,导致一些审批事项还是“提不了速”

    1、有的部门“有文件无方案”。虽然自治区政府下放审批事项有文件印发,但一些部门没有及时出台配套操作方案,导致一些审批事项仍无法开展。如市一级商务部门反映今年承接的“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核发”项目,国家及自治区有关部门都没有配套出台操作细则,市级无法开展审批工作。

    2、有的部门“放权还不到位”。有的审批事项权限下放不够到位,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与先进省份也有差距。比如:林业部门反映,临时占用林地的审批权限已放到市、县,但长期占用林地的,市县两级都没有审批权,希望也能下放一些。特别是国家、自治区重点项目在地方建设需长期占用林地的,应下放到市一级审批。还有木材经营加工,希望把一定规模的纤维板、刨花板项目审批也能下放。

   (二)一些部门“横向放权”的不同步,导致一些审批项目仍然存在“办事难”

    一些审批事项前置条件仍然过多,与其他审批事项互为前置条件,导致相互关联的行政审批事项下放不同步。特别是一些跨行业、跨部门的审批项目,后置审批事项权限下放了,但前置审批部门或相关联部门没有同步下放,特别是一些条条管理的部门。这方面,反映在发改、国土、环保、海事部门较多。比如:“长度300米及以上跨越江河(通航段)的城市道路桥梁项目”审批权限已下放到市级发改部门,但涉及项目审批前置条件的通航论证项目审批尚未下放。

   (三)软硬件建设的不到位,导致基层承接下放权限有时“接不住”、“接不好”、“接不了”

    1、人员和设备“跟不上”,导致基层有些项目“接不住”。随着不断接收新的行政审批事项,基层审批业务量大增,但人员编制不增,且专业技术人员匮乏,同时,检验检测必需的设备不足,导致基层对下放的审批事项有的接不住。比如:百色市田东县发改局,审批权限下放后,仅每年需备案、投资批复等达250多件,工作量大增但人员编制一直没有增加,还是10个行政编;又如自治区调研报告反映的质监部门下放了“进口计量计具检定”事项,但部分县级质监部门没有精密检定的设备,无法承接。

    2、“放”与“接”时有脱节,导致基层有些“接不好”。从自治区到各市的一些部门,对下放的审批事项缺乏及时、有效的跟进服务,对县级部门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服务不够及时、不够到位,加上又没能及时出台细化的下放配套方案,下级部门承接的业务水平没有相应提高,导致对新的审批业务“接不好”。

    3、客观条件的限制,导致基层有的“接不了”。主要是一些市、县的政务中心建设仍然普遍滞后,受场地面积限制,不能满足新审批和服务事项进驻需要,致使一些下放的审批事项还“接不了”。

    二、关于改进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权限下放的力度,最大限度的释放改革能量

    第一,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力度,把一些“真金白银”项目真正下放,使基层群众和企业感受到改革能量的释放。本月24日,国务院又取消和下放了一批审批事项,这次取消下放的特点之一就是“含金量”高,值得我们学习、借鉴。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注重在投资、生产经营等涉及人民群众创业、就业、创新的领域,提高权力下放的“含金量”。同时,在今后的审批制度改革中,努力做到“程序再减少、时限再减缩、费用再减小”。第二,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对部门权力下放中出现的“放瘦留肥”、“放虚留实”、“放小不放大”、“放责不放权”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改。

   (二)着力解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纵向不够完整、横向不够同步的问题

    建议尽快加强全区行政审批事项“放”与“接”方面具体工作的指导,督促协调自治区有关部门特别是条条管理的部门将相互关联的、互为前置条件的审批事项同步下放。下放审批事项时应将所下放的每一事项的具体操作方案同步下发,做到下放一批,及时发挥作用一批。(像这次“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活动,方案很具体、出台很及时,连村支书看完广西日报刊登的几大版后,都说我们知道做什么、怎么做了)

   (三)着力解决放权后基层存在的一些具体问题

    一是在行政审批权向基层下放的同时,将人员编制、资金、设备配置同步下放,使基层的行政审批力量与事权相匹配。二是督促自治区有关部门及时组织业务培训,加强对下级承接新审批业务的指导,尽快提高基层部门相关业务能力和审批服务水平。三是要重视解决一些部门自上而下独立运行的网上审批系统与政府电子政务网络没有实现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导致大量数据在两个系统之间“二次录入”耗时费事、影响效率的问题。四是要重视解决市、县、乡政务服务中心场地不足、授权不够、人员管理不顺等问题。

   (四)进一步发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作用

    建议市、县级人大常委会借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做法,把支持和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摆在人大监督工作中的更突出的位置,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开展更有针对性的专项监督,推动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推动作风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