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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在我市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

www.gxbsrd.gov.cn  2015-09-17 17:41  阅读:637120次  作者:  编辑:马 琳  来源:广西百色人大网 

百色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2015年9月16日)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的执法检查工作安排,7月在全市进行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以下简称《科技进步法》)情况的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了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韦瑞灵为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姚美兰为副组长的执法检查组,7月20日,检查组集中听取了百色市人民政府以及市直部门的汇报,随后,22日—24日,检查组深入右江区、田阳县、隆林各族自治县实地查看了一些科技型企业、科研机构;召开了座谈会,听取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征求科技型企业、科研院所、科技人员的意见建议。此外,还委托其余9个县人大常委会对其本县贯彻实施《科技进步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科技进步法》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科技进步法》贯彻实施提供了坚实保障
 
    2007年《科技进步法》修订后颁布实施以来,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依法履行《科技进步法》赋予的职责,依法推进全市的科技进步工作,成立了市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创新计划协调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担任组长;相继出台了《百色市“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百色市创新计划实施方案(2011—2015年)》、《百色市“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百色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百色市创新奖励办法》、《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百色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同时,我市将科技创新列入绩效考核,明确了部门职责分工和县(区)工作任务指标;市人民政府与各县(区)人民政府签订了《百色发明创造工作(2012—2015年)目标任务责任状》,推进了百色市科技的进步和发展。
 
   (二)加大科技研发应用,工农业科技等方面取得了重大成果
 
    近年来,我市加大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推广与应用力度,形成了多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在工农业和社会发展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果。2010年以来,全市共建立创新平台39个,全市申报专利由2010年的100件提高到2014年的596件,建立和筹备科技孵化器2个,获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24项、自然科学奖3项;授予百色市科技创新奖36项,其中杰出贡献奖2项,科技进步奖60项。工业方面,以百色市工业园区获国家新兴产业示范基地为创新平台,广西强强碳素股份有限公司、靖西县一洲锰业有限公司、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百色美联天衡地质探测雷达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百色银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平果博导铝镁线缆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农业方面,广西八桂凌云茶业有限公司成为广西首批茶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百色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广西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示范基地,对我市农业生产企业起到了带头和示范作用。全市有8个企业(单位)被认定为第三批自治区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示范基地,开展芒果、生态养殖等科技示范,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抓好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及管理等环节,提升农产品质量。
 
   (三)狠抓企业技术进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比较明显
 
    全市狠抓企业技术进步,把科技创新作为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动力。在发挥企业作为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方面:已有强强碳素公司、银海铝业、百色矿务局、中铝广西分公司、华银铝业等5家获得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广西八桂凌云茶业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广西强强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右江矿务局、中铝广西分公司等3家企业被评为广西创新型企业。中铝广西分公司通过发明专利的应用,已建设年处理75万吨赤泥的生产线并稳定运行,回收铁精矿品位55%以上,回收率35%以上,外排赤泥减少15%以上。
 
    百色银海铝业实施的“节能环保铝电解先进集成技术引进与合作开发”项目,电解铝工艺电流效率保持在93.5%以上,吨铝直流电耗减少1300kwh,吨铝成本下降585元。广西平果强强碳素公司组建的广西碳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与东北大学合作,研究碳素节能降耗,年投入销售总额3%以上的科研开发经费,被评为第一批广西优秀民营创新型企业、广西创新型企业,并与东北大学签署“产学研”合作协议,聘请冯乃祥教授为广西首批“特聘专家”,申请设立了“铝冶炼节能研究”岗位,组成特聘专家科研团队,培养研究生32人,培训技术人员220人,为节能环保铝电解槽新技术应用输送了一批高素质人才。
 
   (四)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为科技进步提供了人才保障
 
    市人民政府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不断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措施,积极实施科技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紧紧抓住科技人才培养、吸引、使用三个环节,不断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我市科技人才共有44390人,一是在专业技术岗位分布上:高级岗位1740人,占3.92%;中级岗位19383人,占43.67%;初级岗位23266人,占52.41。二是在专业类别分布上:工程技术人才1843人,占4.15%;农业技术人才1768人,占3.98%;卫生技术人才8173人,占18.41%;教学人才30882人,占69.57%;经济人才204人,占0.6%;其他专业人才1520人,占3.42%。在科技人员待遇方面,均按国家和自治区的政策规定给予落实;在激励方面,我市在全区率先出台《百色市创新奖励办法》,对勇于创新取得优秀成果的项目进行奖励,总奖金达80万元,其中,设杰出贡献奖1项、奖20万元,一等奖2项、各奖10万元,二等奖5项、各奖4万元,三等奖10项、各奖2万元。
 
   (五)投入不断加大,确保了科技经费逐年提高
 
    一是获得上级的投入不断加大。2011—2014年,全市获得国家和自治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216项,获得经费支持8526.5万元,比2006—2010年的2163万元增长4倍多,2015年上半年,获得科技项目资金2200多万元,二是市本级财政投入逐年提高。市财政部门认真按照《科技进步法》要求,积极筹措资金,切实加大对市本级科技专项投入,科技投入逐年递增。2013-2015年市本级共计投入5163万元,其中:2013年市本级安排专项科技费1615万元、2014年1750万元、2015年1798万元列入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有力支持和促进了科技事业的健康发展。
 
   (六)不断发展民生科技,促进了科技惠民
 
    全市已有8个县(区)通过全国科技进步考核,获得国家科技富民强县(区)称号,其中,2014年,我市三个县获得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支持,是当年广西11个县获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占的县份最多的市。右江区实施的“科技富民强区蔗糖循环生态产业链开发”项目在绩效考评取得优异成绩,2012年再获国家绩效考评后续奖励145万元,是目前广西获得专项绩效考评后续奖励项目的8个县区之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科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一是对《科技进步法》的学习宣传还不够到位,在全社会还没有真正形成依靠科技进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浓厚氛围;二是有的部门领导干部对科技进步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三是部分农民对政府引导、引进、推广的新品种、新技术接受能力不强。
 
   (二)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不平衡,高新技术企业仅有10家,能起支撑作用的高新技术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企业更少。部分中小科技型企业创新能力不强。
 
   (三)财税、金融等支持科技创新政策落实不够
 
    科技企业应该享受的贷款贴息、担保和税收优惠等政策没有得到较好的落实。
 
   (四)科技人才比较缺乏,结构不够均衡
 
    一是高层次人才尤其是科技创新创业型人才数量偏少。二是现有专业技术人才,主要集中在教育和医疗卫生行业,工农业、现代服务业等人才比较少。三是乡(镇)农、林、牧等行业科技人才老化严重,面临断层。四是中、高级职称的指标少,影响人才进步和引进。
 
   (五)科技经费投入不足
 
    一是由于地方财政困难,财政投入跟《科技进步法》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农业、林业、牧业推广经费不足,所需经费来源主要靠上级部门支持,一旦上级部门资金不及时到位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以及标准示范园的建设。此外,科研补助、科学技术开发经费没有专项投入,影响科技人员开展学术研究。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更加良好的科技创新环境
 
   《科技进步法》以法律形式明确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确立了科学技术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多形式、多渠道做好《科技进步法》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全市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增强科技意识,确立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必须依靠科技进步的观念,提高贯彻实施《科学技术进步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促进百色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科技进步法》突出了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一是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强化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完善产学研合作机制,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扶持企业技术创新;二是进一步完善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环境,运用多种政策支持企业自主创新,鼓励科技成果转化;三是进一步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保护知识产权,引导企业主动开展技术创新,让企业的科技创新更紧密地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实实在在地转化为新产品、新项目、新产业。
 
   (三)进一步加强部门配合,落实好科技进步的优惠政策
 
   《科技进步法》对不同类型的科技企业规定了相应的金融、财税支持的优惠政策。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按照《科技进步法》的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动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要落实对企业的科技投入实行税收优惠;要通过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多种渠道,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投融资保障,探索建立用利益导向把社会资金引向创新项目,逐步形成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银行贷款为支持,社会筹资、引进外资为补充,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调动和支持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做大做强科技型产业,形成规模型产业链,促进科技与经济融合发展。
 
   (四)进一步加大科技人员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科技人才作用
 
   《科技进步法》指出:科学技术人员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重要力量。一是要积极引进专业科技人才,通过政策导向引进一批高科技人才,壮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二是要落实好科技人员经济、政治待遇,努力为科技工作者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留住优秀科技人才,充分调动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三是要加强对科技人员的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专业技术水平,创造更多更好的科技成果,促进经济和社会稳步发展。四是加强乡镇基层一线农、林、牧、卫生等科技人才的配备和培养力度,努力解决基层一线科技人员断层、断档等问题。
 
   (五)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为科技进步提供保障
 
   《科技进步法》明确了政府的科技投入职责,明确了财政性资金投入的方向重点和分配使用原则。一要按法律要求,加大财政对科技的投入,建立财政性投入稳定增长的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在投入中的引导作用,调动全社会科技投入的积极性,大力推进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扶持工业、农业、社会公共服务新产品、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同时,要加强对财政性科技投入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要对市场化的科技创新活动,从财政补助、税收扶持、产业和环境政策引导、科技奖励等方面制定奖励扶持措施。三要继续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对我市高科技项目和扶持资金,加大引进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市场竞争力强的高新技术投资项目。四要更加重视科技与金融的结合。构建起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各部门各行业共同推动的科技投融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