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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百色起义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立法工作协调会

www.gxbsrd.gov.cn  2016-03-04 21:43  阅读:630258次  作者:朱武炼  编辑:马 琳  来源:广西百色人大网 

    3月4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百色起义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立法工作协调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其弟、姚美兰出席会议。

    会上,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韦胜福对《百色起义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条例》立法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方案(讨论稿)作了介绍,市委宣传部、党史办,市政府办、法制办、发改委、住建委、旅发委、文新广电局、国土资源局、市政局、百色起义纪念公园管委会等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热烈讨论。

    潘其弟说,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立法法》)。新修订的《立法法》规定,设区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批准拥有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权力。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我市自2016年1月1日起,开始行始地方立法权。2016年2月14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百色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并将百色起义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立法项目的立法调研、论证和起草工作列入2016年立法计划。希望与会的各单位认真学习《百色市立法条例》,并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起草好《百色起义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条例》,共同推进法治百色建设进程。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姚美兰主持。□朱武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