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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强地方人大代表培训工作 努力提高地方人大代表履职能力

www.gxbsrd.gov.cn  2016-07-12 10:44  阅读:621396次  作者:李青灵  编辑:韦彩练  来源:广西百色人大网 


  地方人大代表是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地方人大代表的素质能力如何、作用发挥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乡镇人大履行职责的质量水平,关系民主政治的实现程度,关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市县乡新一届人大代表,虽然都是各行各业的杰出代表和优秀分子,但由于人大工作的法律性、程序性较强,市县乡新一届人大代表依照法律履行职责时,必然要涉及到政治、经济、法律、科技、民族、文化等社会各方面领域的问题,这就要求市县乡新一届人大代表要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性、法律意识、理论基础、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才能依法履行好地方人大代表的职责。因此,加强对地方人大代表培训,提高地方人大代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是推动地方人大工作不断前进的重要保证。

 一、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地方人大代表培训工作,是提高地方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的一项重要措施

  必须充分认识加强代表学习培训的重要意义。市县乡新一届人大代表是市县乡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要切实把各项工作做好,迫切需要把学习放在突出的位置,这是提高市县乡新一届人大代表依法履职能力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项战略性工作。

  首先,必须充分认识加强代表学习培训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需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始终保持代表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核心,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市县乡的人大代表、市县的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无论是共产党员,还是民主党派成员或者无党派人士,肩负的都是人民的重托,都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为人民服务,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市县乡新一届人大代表来自各民族、各行各业、各个方面,生活在人民中间,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能深入了解现实生活的实际问题,深刻体会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宪法法律的贯彻情况,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因而能更全面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愿望和呼声。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有利于市县乡新一届人大代表更好地履行职责,有利于市县乡新一届人大代表牢牢把握地方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并引领地方人大各项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使市县乡新一届人大代表思想更加坚定清晰,更好的坚持好、完善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能让中国式民主显示更为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

  其次,必须充分认识加强代表学习培训是市县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需要。市县乡新一届人大代表必须不断深化对人大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才能更好地履职尽责。一是要强化人大工作是一线工作的观念。人大是一线不是二线。社会上有些同志把进人大工作的干部说成是退居二线,这是完全错误的。有的同志可能因为自己年龄稍大一些,进了人大,就自我减压,以求超脱,这种想法可以理解、可以包容,但不能效仿,也不允许效仿,而且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摒弃这种颓废思想,做到增压不减压,加劲不松劲,振奋精神,努力工作,决不辜负人民的期望和组织的重托,给基层代表作个表率,给年轻干部带个好头。二是要强化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观念。人大工作要讲程序、讲规范。但讲程序、讲规范并不等于照本宣科,当传声筒,无所作为,被动应付。而是要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坚持从实际出发,努力适应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探索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规律,克服主观随意性和盲目性,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使地方人大工作在继承的基础上改革,在改革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只有这样,市县乡新一届人大工作才会有活力,才能与时俱进、不辱使命。三是要强化行使三项职权、提高工作绩效的观念。要依法行使重大事项的决定权。紧紧围绕市县乡的工作大局和重大工作部署,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和市县委乡镇党委的发展思路,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要依法行使对“一府两院”、乡镇政府的监督权。要正确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与“一府两院”、乡镇人大与乡镇政府的关系,坚持审议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组织代表视察、进行工作评议等法定的监督方式和特定问题调查、提出质询、撤职、罢免案等特殊监督手段,开展实实在在的监督。要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既要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的原则,又要根据干部制度改革的方向,坚持任前公示制度,进一步完善任免程序。

  再次,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学习培训是当前形势和代表工作的需要。一是代表身份的特殊性要求市县乡新一届人大代表必须加强理论学习。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乡镇人大工作的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专业性都很强。市县乡新一届人大代表是市县乡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是地方人大的主体,这就要求市县乡新一届人大代表必须具有较高的思想理论水平、政策水平、法律水平和广博的知识,必须具有宽广的视野和全局观念,必须具备较强参加管理地方事务和议政督政的能力。二是代表组成的广泛性要求市县乡新一届人大代表必须提高履职能力。市县乡新一届人大代表文化程度虽然有了较明显的提高,年龄结构更趋合理,为代表执行职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同时也要看到,市县乡新一届人大代表来自各行各业,知识水平、工作履历也各有差异。尤其是本届新任代表和农民代表占大多数,不少代表往往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缺少了解,对如何执行代表职务缺少经验,需要有一个学习和熟悉的过程。就是连任的老代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也需要与时俱进,再学习、再认识、再提高。三是代表工作的现状要求市县乡新一届人大代表必须树立代表责任意识。为了解决市县乡新一届人大代表,特别是新当选的代表普遍存在对代表身份认识不清、履行职责热情不高、发挥作用方向不明,只把代表当作一种“荣誉”称号,没有真正认识到人大代表是一种神圣的职务,担负着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职权等问题。所以,对市县乡新一届人大代表集中进行培训,是当务之急。

  二、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地方人大代表培训工作,是提高地方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市县乡新一届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时,必然涉及到政治、经济、法律、科技、民族、文化等各方面的知识。因此,对市县乡新一届人大代表进行系统的培训,是提高地方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第一,必须着力抓好政治理论法律体系理论的培训,不断提高地方人大代表政治理论素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理论水平。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共产党是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执政党,并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培训中,一定要组织市县乡新一届人大代表全面、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理论,打牢理论基础,帮助市县乡新一届人大代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市县乡新一届人大代表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始终保持头脑清醒,自觉做科学发展观、三严三实的忠实执行者、尊法学法用法的积极促进者,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第二,必须着力抓好人大制度代表权利义务与人大业务知识的培训,使地方人大代表准确掌握人大制度、代表权利义务与人大业务知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制度上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是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可靠保障,也是我们国家经受住各种风险考验、克服各种困难的可靠保证。要通过培训,使市县乡新一届人大代表深刻认识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了解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乡镇人大的组成和职权、行使职权的基本原则和议事的基本程序,特别是准确掌握人大代表的权利与义务等基本知识,在思想上政治上充分认识和严肃对待自己手中的权力,切实履行好代表职责。

  第三,必须着力抓好宪法法律的培训,使地方人大代表准确掌握宪法法律内容和参政督政的基本知识。市县乡新一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职权,集中体现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上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并参加表决;提出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熟练掌握法律法规、人民代表大会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是人大代表必备的一项基本功,是市县乡新一届人大代表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各项职责的前提条件。在培训中,一定要加大市县乡新一届人大代表对宪法,特别是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监督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力度,让市县乡人新一届大代表熟练掌握参政督政的基本知识、基本程序和技巧,牢固树立依法治国、依法行权的观念,努力提高依法履职的水平。

  第四,必须着力抓好有针对性的培训,帮助地方人大代表更新知识迎接挑战。当今现代社会开放而活跃,各种现代科技、信息知识层出不穷。在培训中,要根据市县乡新一届人大代表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培训,帮助市县乡新一届人大代表更新知识、更新观念,以开阔的眼界、丰富的知识迎接时代挑战。

  第五,必须着力抓好方法创新,使地方人大代表学有所获学有所成。加强地方人大代表培训工作,必须坚持创新方法,运用各种方式,因时、因地、因人而异,注重突出灵活性。一是加强履职前培训。市县乡新一届人大代表选举产生后必须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基本理论、法律法规知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重点培训学习代表法、组织法、选举法、监督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及代表行使职权的有关法律程序。同时,还要坚持在每次人代会举行前后,利用一定时间组织代表学习,在闭会期间要分期分批有侧重地开展培训,不断提高代表的业务素质和履职水平。二是加强重点培训。在培训中,应该因材施教,对那些基础理论扎实,文化水平高,思想观念新,眼界开阔,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各种知识以及人大代表履职程序学得快、理解深的代表进行重点培训,让他们在各自岗位上不但行使好自己的职权,还不断地帮助带动身边的代表大胆履职,起到传帮带作用。三是加强专题培训。在培训中,要摒弃那种多而杂、粗略浮浅的培训模式,每次培训前确定专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可围绕掌握代表的权利、义务和发挥作用开展专题培训,也可围绕如何履行好代表职责开展专题培训,还可以围绕如何审议“一府两院”和其他工作报告、如何提出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开展专题培训。只有这样,才能使市县乡新一届人大代表学有所获,学有所成。

 三、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地方人大代表培训工作,是提高地方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的一项战略性工作

  加强地方人大代表培训工作,是市县乡新一届人大代表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利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提高履职能力的一项战略性工作。因此,必须切实注重培训效果,增强工作的实效性。

  一要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要通过培训,让市县乡新一届人大代表明白人大代表绝不只是一个荣誉称号,而是一种职务,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代表人民来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是党和人民的信任和重托,使命神圣,责任重大。明白自身所处的重要地位和肩负的历史重任,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大局观念,时时刻刻心系群众,在具体工作中,正确处理执行人大代表职务与做好本职工作的关系,不能顾此失彼,不能把人大代表混同为普通群众,不能将代表工作当作一般性的社会工作对待,更不能把依法履行代表职务视为额外负担,既要有干好本职工作的坚定信念,又要有当好代表的热情干劲,做到两不误,双促进。

  二要通过培训,进一步明确权利义务。要通过培训,让市县乡新一届人大代表充分认识到,在依法行使好权利的同时,更要主动承担起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贯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自觉支持“一府两院”、乡镇政府工作等各项义务。不能只讲权利不讲义务,也不能放弃权利空谈义务。在依法履职的过程中,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积极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增强人民群众的人大意识、民主法制观念,保障宪法和法律法规以及市县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各项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要把依法执行代表职务与从事个人职业活动严格区别开来,不能以执行代表职务进行个人职业活动。

  三要通过培训,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要通过培训,使市县乡新一届人大代表牢记人民的重托,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着眼大局、把握大局、服从大局、服务大局,想大事、议大事,通过闭会期间的活动,深入群众调查研究,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在代表大会上行使好各项职权,决定好重大事项,描绘好发展的宏伟蓝图。紧紧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现实利益问题和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努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当好关注群众利益的贴心人、替群众排忧解难的热心人和反映群众意愿的代言人,经常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诉求,成为架设在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连心桥。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恪尽代表职责,展现代表风采,当勤奋学习的模范、遵纪守法的模范、联系群众的模范和加快发展的模范。通过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群众,把人民群众中蕴藏的智慧和巨大力量凝聚起来,形成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搞建设的良好氛围,为推动我市实现与全国全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李青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