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至19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我市就《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订工作进行调研。调研组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精神,主要针对法规中如何明确水利工程管理职责分工,如何建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投入机制,如何规定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应急资源及处置制度等问题进行调研。
当天下午,调研组召开座谈会,听取我市水利建设情况的汇报,市直有关部门和人大代表及水利工程专家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踊跃发言,畅谈对《条例》修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表示,百色市有关部门、人大代表和水利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很有针对性和可参考性,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在今后的修订工作中会加以参考和借鉴,希望大家继续关注《条例》修订工作,及时提出更好的建议。(何泓澐 粟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