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流探讨  >>  发挥检察职能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发挥检察职能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www.gxbsrd.gov.cn  2012-01-12 16:35  阅读:454808次  作者:文秋德  编辑:谭 宜  来源:百色人大网 

  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当前整个政法工作的中心任务之一,是检察机关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载体。我市两级检察院要坚持以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立足点,以执法办案工作为依托,找准切入点、结合点,最大限度地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管理水平提高。

   一、进一步深化服务民生新机制。要建立健全以民意沟通、诉求办理、回应关切为主要内容的民生检察服务新机制,进一步打造为民服务绿色窗口,以检察机关在乡镇和社区设立检察联络室为“窗口”,开展申诉、控告、举报、调解、救助等服务项目;要深化“检调对接”工作,通过参与、服务、协调、监督的方式主动融入大调解体系,同时鼓励热心调解事业、具备相应专业知识的检察官在各调解中心担任特邀调解员或调解志愿者,形成化解矛盾纠纷合力。

   二、进一步深化办案风险化解机制。要建立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把风险评估作为办理案件的重要环节,加强办理重大复杂案件和作出不批捕、不起诉、不立案、不赔偿、不抗诉、撤案等决定时的风险评估预警,科学制定预案,妥善采取应对措施,防止因执法不当引发涉检信访;健全检察环节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结合执法办案工作,定期对社会稳定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和排查,及时发现并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置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建立健全社情民意调查机制,在重大决策部署出台前,充分听取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积极顺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注重对社情民意的收集、研判,准确理解和把握当事人的诉求,不断提高调解能力、沟通能力,在法律规定的限度内做到因事制宜、因案制宜,使办案工作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同和接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三、进一步深化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落实机制。在坚持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着眼于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积极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理等工作,继续探索和规范刑事和解、附条件不起诉等新的办案方式,对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犯罪以及因邻里、亲友纠纷引发的轻伤害等案件落实依法从宽处理的政策,做到既依法惩治犯罪,又减少社会对抗。同时,针对因刑事案件致使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的权利不能实现,生活陷入困境,甚至由此引发恶性报复事件或者上访不息等情况,深化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机制,使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有效缓解生活困境,切实化解社会矛盾。

   四、进一步加大诉讼监督工作力度,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司法人员在诉讼活动中的渎职行为等的法律监督,着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廉洁执法,化解社会矛盾;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深入推进民事检察介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方式,尝试支持起诉工作方式,积极探索以行政诉讼监督引入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新模式,优先审查办理社会弱势群体的申诉案件和侵害公共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的申诉案件,维护司法权威,促进社会和谐。

   五、进一步加强“侦防一体化”建设,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通过重点加强查处民生等领域的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平息群众对腐败现象的不满情绪;通过预防调查,为地方党委、政府进行社会管理提供重要的决策依据;通过灾后重建项目、工程建设领域专项预防,保障地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通过开展行贿档案查询,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社会化大预防,实现人人参与社会管理的新局面;通过建立具有特色的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体系,大力增强公民廉洁自律意识,扩大预防宣传的辐射面和影响力,发挥预防文化舆论导向作用,促进形成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通过预防咨询,帮助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堵塞职务犯罪的漏洞。

   六、积极参加社区矫正工作。认真履行检察职责,积极参加社区矫正试点和推广工作,保证纳入社区矫正的服刑人员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促进建立适应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要求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深化建立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站试点工作,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质量,协助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帮教,依法受理社区服刑人员的控告和申诉,维护社区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与其他部门的工作衔接,定期开展监外执行、社区矫正专项检查,帮助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尽快回归社会。(文秋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