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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执法检查
www.gxbsrd.gov.cn   时间:2017-07-20   阅读次数:601623   作者:覃杰锴 许慧莹   编辑:陈萍萍   来源:广西百色人大网

       7月10日至1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韦瑞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瑞琼分别率检查组赴右江区、田阳县、德保县、靖西市、凌云县、乐业县、隆林各族自治县等县(市、区)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了解有关县(市、区)贯彻实施《条例》工作情况,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


       调研中,韦瑞灵指出,目前全市在贯彻实施《条例》工作中还存在认识不够深入、工作不够平衡、机制不够完善、措施不够到位、基础相对薄弱等方面的问题。他强调,全市各级有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努力提高贯彻实施《条例》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条例》的规范重点,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夯实基层基础。三是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条例》的影响力和群众的安保意识,营造团结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四是要进一步加大治安问题的打击力度,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安宁。要把贯彻实施《条例》工作与全市正在开展的“三年一争当”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全市各级有关部门协调合作,形成合力,实现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覃杰锴

 

图为右江区座谈会现场。□许慧莹/摄

图为检查组实地查看阳圩镇。□许慧莹/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