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关于表彰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其中,百色市这些集体和个人获表彰: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
(2023年12月24日)
2018年自治区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区各地各部门和各族干部群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有形有感有效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精心呵护“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崇高荣誉,涌现出了一大批认真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扎实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全方位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激励斗志,进一步发扬我区民族团结的光荣传统,巩固和发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良好局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授予横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200个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授予蒙雪梅等299名个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为推动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全区各地各部门和各族干部群众要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为榜样,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全区各项工作的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各项方针政策,模范贯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快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创建工作,不断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守牢这条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的生命线、幸福线,持续擦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金字招牌,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贡献广西力量。
百色市以下单位和个人获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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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名单 百色市(1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