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业县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www.gxbsrd.gov.cn   2023-09-22 16:00:10   阅读:80559次   作者:   编辑:农海华   来源:乐业人大网

关于乐业县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乐业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2023年9月)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建立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乐发〔2019〕9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安排,县人大常委会将于8月份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乐业县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包括书面报告的《乐业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口头报告的《乐业县关于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重点听取和审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为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由县人大财经委、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服务中心、县财政局组成的调研组于6月中下旬开展乐业县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题调研,调研组召开座谈会专题听取了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并深入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县直部门和部分乡镇,实地察看了相关部门的管理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包括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和依法支配的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县纳入县级财政资产管理系统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136家,其中行政单位65家、事业单位71家,实现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全覆盖。2022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408660.56万元,较上年增长2.05%。负债总额32025.33万元,较上年增长15.05%。净资产376635.23万元 ,较上年增长1.08%。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251025.04万元,占比61.43%,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57635.51万元、占比38.57%。从资产构成来看,流动资产总额75,199.59万元,较上年增长0.22%,占总资产18.40%。固定资产总额128,131.26万元,较上年减少0.25%,占总资产31.35%。在建工程总额20,479.34万元,较上年减少2.20%,占总资产的5.01%。无形资产总额8,719.62万元,较上年增长6.67%,占总资产的2.13%。公共基础设施164,379.67万元,占总资产的40.22%。政府储备物资123.69万元,占总资产的0.03%。文物文化资产11万元,占总资产的0.001%。保障性住房6,832.56万元,占总资产的1.67%。其他资产4,783.82万元,占总资产的1.17%。从资产收益来看,2022年度,资产出租出借收益180.90万元。


    二、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目前,我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遵循“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和支配”的管理体制,财政部门负责综合管理、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负责具体管理。2022年,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不断改进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国有资产规模不断扩大,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保障社会治理有序运转,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建立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联席会议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压实部门责任,形成联动工作机制,由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等部门做好国有资产报告布置、编制、报送、审议和整改等各项工作,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促进了国有资产管理法治化、规范化、程序化。


    (二)强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基础。组织开展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健全国有资产台账,初步摸清底数。通过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月报制度,督促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范国有资产核算和管理。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搭建网络化资产管理信息平台,运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为规范资产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研发现,在我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一些部门和单位政治站位不够高,资产管理意识不强,普遍存在“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等现象。在管理理念、体制机制、基础工作、监督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亟待研究解决。


    (一)资产管理意识不强。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资产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存在“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的现象,管好用好国有资产的责任意识淡薄,对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和监督不足。部分部门领导对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性缺乏认识,责任落实不到位,资产管理人员缺乏国有资产管理专业知识,对资产采购、登记、盘点清查、信息管理、年度报告等不够了解,资产管理难以到位。甚至有的单位因机构改革合并,未做资产盘点交接,导致未能按独立编制机构录入资产。


    (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够健全。一是制度不够健全。调研时,调研组未找到近年来县本级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导致部分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措施建设滞后于资产质量、数量、结构的变化,有的制度已沿用多年,有的资产尚无有效的管理办法,没有根据新的经济形势及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造成资产管理不够规范。二是管理制度还未完全理顺,管理主体不明、职责不清,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国有资产监管不力,甚至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如:我县村级学校和乡镇初级中学撤并后,校舍等国有资产管理不够明晰,有些村级校舍已被转出教育系统使用,但转出手续未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导致该国有资产产生的收益归谁不明确。


    (三)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较薄弱。一是资产核算管理工作薄弱。主要表现在核算方式不统一,数据不够完整准确,实际资产变动状况没有得到准确反映,资产处置、变更处理不及时,有的实物形态已经消失而账面价值仍未处置,造成家底不清、账实不符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有些项目工程完工不及时按规定进行项目决算,有的甚至已交付使用多年仍未转为固定资产,数据仍停留在“在建工程”上。有的已建成使用多年,但仍登记为企业固定资产,未进行移交,导致资产统计不完全,数据失真。如:2012-2013年由县兴乐公司承建的幼平乡、花坪镇、甘田镇、逻沙乡、逻西乡保障性住房资产共计1077.78万元至今未在国有资产管理系统进行登记。二是国有资产管理队伍相当薄弱。大部分单位没有配备专职资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兼任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的现象普遍存在。三是会计统计、资产报表等工作亟待完善。部分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会计核算制度不完善,如:公共基础设施、储备土地、文物等国有资产的确认、计量、会计核算等还在研究阶段,一些单位财务反映对这些的概念比较模糊导致部分公共基础设施等未列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以致较难摸清底数,难以准确纳入国有资产报告。四是资产纳入信息化管理不完整。目前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利用率低,系统未被纳入单位日常资产管理活动,系统初始化数据不完整,只是简单的数据录入和年报填报工作,对资产的基本信息维护不够及时,还无法满足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相统一等要求,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预算决算管理、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等系统有效衔接不够,数据共享水平低,信息孤岛问题突出。


    (四)资产监督管理环节薄弱。国有资产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极易引起国有资产流失。我县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机制还没有理顺,监督职能发挥不够充分、工作流程不够规范、内容覆盖不够完整。从内部监督来看,行政事业单位大都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没有专人管理,缺乏监督、考核、激励机制,极易出现账物分离、账物不符的现象。部分单位虽然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但实际执行却差强人意。如:有的单位出现资产未进行及时有效处置,随着时间推移和人员更替,形成长期挂账无法处置的资产或账外资产;很多单位出现资产早已不使用并超过使用年限,却积压仓库多年,未进行资产报废处置。从外部监督看,监督合力有待凝聚。受产权关系不明确、管理制度不完善、职责边界不清晰等因素影响,国有资产的使用部门、管理部门和审计部门的监督合力还有待加强,社会监督、媒体监督等多元化监督模式还没有得到有效运用。另外监督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提升。日常监督局限于行政事业单位账表数据,对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资源类资产的日常使用情况,效能发挥情况等监督不够到位,广度和深度有待拓展。财政、审计等国有资产管理监督部门工作较为繁杂,人力有限,难以对国有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实时跟踪管理,监督力度不大;人大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职责由财经委具体承担,工作量大幅增加,现有人员队伍难以适应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职能的需要,对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的实效性有待提高。


    (五)资产底数不够清晰。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不严格、不规范、资产核算不准确,单位财务人员与资产管理人员信息交换不畅通、不及时,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不够完整,导致出现国有资产账实不符,账账不符或者没有相关资产账目等情况,对新增、处置、毁损的国有资产没有及时进行清理和账务处理,致使国有资产基数不明,家底不清。


    四、加强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建议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及县委有关决策部署、保障职能履行、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物质基础。为切实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更好地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有效运转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提高资产使用效率。调研组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国有资产管理意识。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增强管好国有资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资产核算管理,及时记录、真实反映国有资产的数量、价值和增减变化情况,严格执行定期清查盘点制度和对账制度,确保家底清楚、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行政事业单位要将国有资产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解决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加强制度建设,推动财务管理与资产管理有机结合,依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夯实基础数据,提升资产数据质量,确保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一是县人民政府要制定适合本县实际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购置制度、验收制度、处置制度、责任制度等管理制度,为国有资产管理各环节提供相对应的制度规范,为强化内控机制、健全分工协作机制、促进国有资产规范管理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增强监管效能。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归类处理,采取有效措施推进解决权证不全、权属不清等历史遗留问题和资产处置慢等实际问题的解决。三是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资产配置标准和制度。从绩效入手,建立资产配置与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单位职能和实际需要紧密结合的制度体系,从源头上管控资产配置不合理现象。


    (三)进一步强化资产管理基础性工作。一是要不断完善资产账务核算体系,统一核算标准和方法,完善国有资产台账,定期组织开展资产核查,对多种原因形成的资产遗留问题及呆坏账,加强清理处置,并实事求是予以妥善处置,确保对“在建工程”项目竣工后及时办理决算,及时转为固定资产,做到资产账实、账账、账表相符,确保资产核算真实完整。二是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工作,将行政事业单位经营管理的资产全部纳入工作报告范畴,提高国有资产报表的完整性。三是加强县、乡两级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整合国有资产管理职能,明确机构与职责,为国有资产管理奠定良好的队伍基础。四是强化业务能力学习培训。定期组织各单位资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参加业务、法规等方面的培训学习,及时更新财务会计业务、法规等方面知识,严格按《会计法》要求规范核算。同时,针对当前资产网络信息化管理的需求,设定专人负责,确保固定资产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具备胜任工作的资格和能力,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流失为目标,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要求,推动国有资产监督工作融入日常、抓在平常,形成常态,逐步形成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国有资产监督工作体系,最终实现资产闭环管理。一是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监督,完善内部监督体系,研究建立一套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确定专人管理,定期不定期地对资产和账务进行抽查,对出现的盘盈盘亏找出原因、及时处理。二是完善外部监督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监督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监督力度,完善国有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等重要环节相应的制度和程序,对容易出现问题和漏洞的环节加强审计监督力度。此外,应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执法力度以及资产管理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的积极性,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努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进一步强化措施摸清资产底数。一是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妥善解决的原则,抓紧对历史遗留问题深入调研,划清责任,分类处理,做到责任明确、处理恰当。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权属管理,不定期在全县范围内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弄清家底,做到实物清楚、账实相符,在此基础上对产权进行全面确认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