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2026年立法计划编制工作座谈会,征求市人大各专工委室以及市直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方立斯出席会议并讲话。

方立斯指出,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必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谋划推进,确保立法与改革发展和民生保障同频共振。要立足百色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重点在高质量发展、民生改善、生态保护、乡村振兴等领域精准选择立法项目,推动立法进程与改革需求相适应,以高质量立法夯实基层治理根基。
方立斯强调,地方立法应突出本地特色,避免简单重复上位法。要深入挖掘本地城乡建设、红色文化、生态资源、基层治理等元素,积极探索“小切口”“小快灵”立法路径,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拓宽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基层群众等参与立法的渠道,广泛汇集民意民智。要健全调研、论证、听证等机制,按照“急需先立、务求实效”原则,深入基层调研问计、掌握实情,精准把握群众诉求,确保每一部地方性法规都符合实际、有用管用。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梁春送就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征集工作作简要说明,市人大各专工委室以及市直有关部门就立法需求情况围绕立法计划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紧迫性展开深入研讨,提出意见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黄贤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相关委室,市直有关单位等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口黄一乘 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