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集体学习会 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www.gxbsrd.gov.cn   2026-05-01 08:28:07   阅读:31次   作者:罗志东   编辑:黄艳   来源:广西百色人大网

 4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集体学习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周武红专题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会上,周武红围绕时代价值、核心要义、贯彻落实三个方面对《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进行解读,并就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进行安排部署。他指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出台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全面迈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的新轨道。百色作为一个多民族聚居的边疆地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对百色而言是关系到全局的基础性工程,该法的颁布实施,为我们进一步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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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武红强调,百色作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全国首批唯一市域共同现代化试点市,要在学习宣传贯彻等方面走在前、作表率。全市各级人大机关要将这部法律的学习纳入年度学习计划,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带头学、深入学,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及时组织专题学习,准确把握其主线定位、重点内容和治理要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履行好监督职能,将法律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适时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推动“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落实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法定职责。各级人大代表要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当好民族团结进步的践行者、推动者和示范者,深入基层一线,倾听各族群众心声,积极建言献策,推动解决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各族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实施带来的实际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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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黄永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善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方立斯,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德保县委书记陆兰碧;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韦正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室副职领导,市人大法制委、城建环资委、农业农村委、社会建设委委员;部分全国、自治区、市人大代表;右江区、田东县、靖西市、隆林各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及有关乡(镇)人大主席;市人大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集中学习。□罗志东


(本版图片由 农海华/摄)